
朗读
苍交〔2005〕56号
关于在全县交通系统开展2005年“全国
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交通系统各企事业单位、各工程指挥部办公室及项目部:
根据省交通厅《关于全省交通系统开展2005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浙交〔2005〕146号)和市交通局、县安委会等部门《关于开展2005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的精神,结合我县交通实际,局安委会研究制订了“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并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主题是:遵章守法,关爱生命。各地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意义,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切实加强对这一活动的组织领导;要按照中宣部等五部门及交通部的通知要求,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积极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强化全民安全意识,进一步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要结合实际,制定周密可行的活动方案,统一部署,广泛动员,保证经费,确保活动正常、有序开展。县局将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二、结合实际制定方案,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各单位要结合本系统、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做到精心安排、周密部署,积极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活动,既要轰轰烈烈,又要扎扎实实,切忌摆形式、走过场,要真正把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好、贯彻好、落实好,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落实专项安全经费,确保宣传教育到位
各单位要落实“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专项经费,保证各项活动的顺利进行。要认真组织有关宣传资料,切实做好2005年“安全生产月”主题招贴画与《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建设平安浙江》的宣传挂图等宣传资料及宣传品的征订工作。为了方便企业,市安监局将集中组织、统一订购,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填好所需宣传品的数量(附件4),于5月25日之前传真给我局领导小组办公室,由我局汇总统一上报订购。
四、认真做好信息统计,及时报送活动总结
各有关单位,在抓好各项活动的同时,要认真做好活动期间的统计工作,并及时报送信息和活动总结。活动方案于5月31日前上报,活动总结和活动月有关数据统计表(附件3)于7月3日前上报。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64761235,传真:64761235。
附件:1、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2、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3、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数据统计表
4、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品订购单
苍 南 县 交 通 局
二○○五年五月廿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