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苍计投〔2005〕119号
关于调整桥墩自来水厂建设规模的
批 复
桥墩自来水厂:
你们关于建设项目的报告悉。为适应桥墩城镇建设和各行业发展用水需要,经研究,同意调整桥墩自来水厂建设规模,现批复如下:
工程规模和内容:水厂日供水量由2500吨提升到5000吨(远期考虑10000吨),采用符合当地原水实际的净水工艺,建设澄清池、滤池、清水池、二级泵房等构(建)筑物,建设水厂至横阳支江引水暗渠60m,配套扩建输水管网和改造老旧供水管道、变配电设施等。水厂远期水源考虑从桥墩水库直接引水。
项目本期投资160万元,建设资金自筹解决。水厂用地为现址规划区3410m2(合5.1亩)。
请据此文抓紧开展下步工作,做好项目总平规划和初步设计。
二○○五年七月六日
主题词: 城建 供水 调整 批复
抄送:县府办,县规划建设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水
利局,卫生局,县消防大队,桥墩镇政府,陈浩、
王宗泽副县长。
苍南县发展计划局办公室 2005年7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