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苍交〔2005〕102号
关于做好“十一”黄金周运输安全工作的
通 知
交通系统各企事业单位、在建工程指挥部:
“十一”黄金周即将来临,根据预测今年我县旅客运输量将比去年有较大幅度的增长。为了能让旅客“走得了、走的及时”,确保公路、水路运输安全畅通,因此要求交通系统各单位全面部署落实“十一”黄金周运输安全工作。
一、制订预案,做好运力的组织保障工作
各级交通管理部门和客运企业在调查预测分析的基础上,制订周密、可行的运输方案,配备充足的运力,加强调度,重点是加强旅游客运组织工作。并制订应急运输预案,预留机动运力,以应对突发情况,确保运输的有序畅通。
道路运输方面主要制订了三个预案,一是制定多层次的黄金周运输预案,在保证所有班线、旅游车辆正常开行的同时,对一些客流较旺的线路,在充分考虑运行时间、效率以及运输安全的前提下,可以通过增加班次,组织高峰回场加班等方式提高运输效率。特别是对开往杭州、宁波、温州、舟山等重点旅游景区的班车,还要结合以前黄金周的组织经验,充分考虑客流的流量、流向、流时,制定多种应对方案;二是制定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在对节日运输做出周密安排的基础上,对客流主要集散地和重点旅游景区景点客流的变化加强监控,并落实机动运力,做好及时疏运突发客流的应急方案。在出现路阻、运力不到位而导致的客流积压的情况下,要及时妥善解决积压客流;三是做好运价调整后的有关工作。今年以来,燃油价格持续上涨,导致运输经营成本大幅上升。上级交通和省物价部门已经对客运运价政策进行了调整,该政策允许客运运价可在规定范围内浮动,因此黄金周期间不再单独出台运价浮动政策。
此外,要求各单位积极做好加班运力的组织工作。根据往年黄金周加班情况,提前做好加班运力的组织工作,加班牌证发放要注重审核加班车辆的车况、驾驶员配备以及加班区域。及时加强对非营业性车辆参加黄金周运输的管理,凡非营业性车辆申请参加黄金周运输的,必须对其车况和驾驶员严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发给《非营业性客车参加假日运输证明》后,方可参加黄金周运输。
二、严格监督检查,确保运输安全
交通系统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运输安全职能分工,加强对“黄金周”旅客运输安全工作的领导,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的领导责任,认真吸取旅游旺季易发重特大事故的教训,早抓、实抓、细抓、严抓,切实做好运输安全的各项组织和保障工作,严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各有关单位在节前要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组织力量深入车站、码头、企业等运输现场和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求立即整改,如当场不能整改的要跟踪督促整改情况。届时县局将派出检查组到各单位督查黄金周运输安全工作落实情况。要求各级港航、运管部门加强监督检查,一是督促道路、水路运输企业和运输经营业户加强对所有参加“黄金周”运输的车辆、船舶进行严格的技术检查,把好适运、适航、适载关,确保技术性能安全可靠,同时对车辆、船舶上消防、救生等设备的配备和适用情况也要进行排查。对安全无保障、车(船)况老旧、座椅门窗破损、无消防器具等存在事故隐患的车辆,不得投入黄金周运输;二是加强对渡口、旅游风景区的水上安全防范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制止非客运船舶违章搭客行为。要加强与乡镇政府的联系,落实渡口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渡运安全。节日期间加大对旅游热点水域、客运站、客船的安全监管力度,海事部门要把好签证关和加大巡航力度,维护航行秩序;三是进一步强化安全门检制度,特别是要加强乡镇车站的门检工作,绝不允许超载车辆出站。针对道路行车事故,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还专门开展客运站场秩序整顿活动,对全县所有的客运站安全管理进行了一次梳理,达不到要求的,予以降级处理。黄金周期间,要特别加强对不符合安全管理条件的停车场管理,达不到站场设施要求的,一律停发客车;四是加强对经营者和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杜绝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要求各级公路、航道部门做好公路国、省道干线和出入旅游景区公路和水路的巡查和维护工作,及早修复因台风受损的公路和码头等设备,确保公路、水路的畅通。公路、航道的施工要及早向社会发布有关信息,并严格按照作业标准放置相关标志和设备,避免因施工等原因造成交通阻塞和安全事故,影响黄金周旅客运输的正常进行。
交通工程建设指挥部、项目部要加强各在建工程的现场监管,深入施工现场,对施工中用电、用气和劳动安全保护等开展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路政部门加强对辖区公路及桥梁的巡查监控,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对一些容易发生堵车的路段,提前采取措施,确保道路畅通,保证车辆安全通行。
公路收费所(站)在“十一”黄金周期间精心组织,合理安排征费人员,开足收费通道,防止出现因收费设施故障或收费道口开通不足导致堵车现象,确保车辆及时安全通行。
各企事业单位在“十一”长假到来前组织一次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一是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执行情况;二是事故隐患整改措施落实情况;三是“十一”长假工作布置落实情况以及安全管理基础台帐、资料等情况;尤其对基础薄弱环节和生产工作场所进行重点检查,认真细致地排查各种事故隐患,做到边查边改,即查即改,消除一切隐患,确保安全。
三、加强行业管理,提高服务质量
“十一”黄金周期间,要求各级交通部门认真贯彻落实《道路运输条例》和《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加强对公路、水路客运市场的管理,维护好运输市场的正常秩序。各级港航、运管部门要深入基层,一方面要加强对运输业户的宣传教育,督促其规范经营行为,努力提高运输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另一方面也要加强对运输市场的监督管理,切实把好源头关,坚决打击无证经营、站外组客、甩客。同时配合物价部门督促运输经营者严格执行运价规定,打击乱提价、乱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在严格依法行政的同时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树立服务意识,确保执法文明、规范。
督促各客运企业认真执行有关客运服务质量标准和规范,大力推行规范化服务,努力提高客运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参运车辆、船舶和客运站、码头要保持干净清洁,保证服务设施齐全有效。对外公布的问询、投诉电话要确保无故障并有人接听,对旅客提出的意见要及时给予回复,对举报投诉事件要认真核实查处,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着落。各公路收费站,根据交通流量的变化,及时增加值班人员,增开收费通道,确保车辆快速通行。
四、加强领导,落实值班制度
各单位都按要求成立了假日运输工作机构,统一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假日客运工作。“十一”黄金周期间,各单位均安排专人昼夜值班,领导同志要在岗带班。值班电话、传真要24小时畅通,负责假日客运的联络、协调、统计和信息的收集,接受和处理各类投诉事件,及时处置假日重特大交通事故或旅客压站、港,台风、塌方等突发性事件。县局值班电话按值班表联系。
苍 南 县 交 通 局
二○○五年九月廿七日
主题词:做好“十一”黄金周 运输安全 通知
抄送:市交通局,县安监局、敖江海事处
苍南县交通局办公室 2005年9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