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苍发改投[2005]74号
关于调整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办公楼
基建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
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
你们关于建设项目的报告悉。经研究,同意调整县公安局巡警大队办公楼基建项目投资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7306 m2(合10.95亩),总建筑面积9370 m2,其中办公楼7242 m2,辅楼2020 m2,传达室108 m2,消防、环保、给排水、供配电、电讯、道路和绿化等设施同步建设。
二、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调整为1450万元(含征地和办证大厅、指挥中心、大小会议室、食堂二次装修等费用),年度投资383万元,建设资金自筹解决。
三、选址:灵溪镇环城北路以南、镇四中以西、对务办事处以东地块。
要求你们在抓好工程质量、工期的同时,加强项目投资控制和核算管理,努力节约工程造价。
二○○五年十一月十五日
主题词: 城乡建设 投资调整 通知
抄送:县府办,县规划建设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水利
局,财政局,统计局,县消防大队,散装办,灵溪
镇政府,陈浩、王宗泽副县长。
苍南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05年11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