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苍发改投[2005]57号
关于下达灵溪镇城北小区A地块
基建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
苍南县兴灵经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你们关于建设项目的报告悉。根据县政府[2005]61号文纪要精神,经研究,同意下达灵溪镇城北小区A 地块基建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如下:
一、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11288.5 m2(合 16.9亩),总建筑面积22728m2,其中,公寓式住宅22728 m2,消防、环保、给排水、供配电、电讯、道路和绿化等设施同步建设。
二、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3500万元,年度投资1000万元,建设资金自筹解决。
三、选址:灵溪镇104国道过境线以北、苍南大道以西、城北小区A地块。
要求你们严格控制建设规模,认真抓好工程进度,确保工程质量,努力完成年度投资计划;项目开工后,要逐月向县统计等有关部门上报财务、统计报表。
二○○五年十一月一日
主题词: 房地产 基建 投资 通知
抄送:县府办,县规划建设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水利局,房管局,统计局,县消防大队,县散装办,灵溪镇政府,陈浩、王宗泽副县长。
苍南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05年11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