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
为了及时掌握成品油市场运行动态和预测未来走势,完善成品油市场管理监测系统,根据浙江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加强成品油市场运行监测的通知》(浙经贸商发展[2005]782号)的统一规定,从2005年10月份起,各成品油经营企业要建立市场分析月报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市场分析月报制度的重要性。成品油市场运行监测是经贸部门重要工作职责之一,在当前油源比较紧张、成品油市场供应趋紧的情况下,及时掌握成品油市场运行动态和预测未来走势,具有重要的现实和长远意义。各经营企业对月报制度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及时做好月报表。
二、及时准确上报月报表。月报表包括“成品油进销存及价格情况月报表”和“成品油需求预测月报表”两种,各企业要于次月5日前上报县经贸局贸易市场科(电话:64762957,传真:64760130),对表中有关数据要做到真实、准确、完整。
三、加强实时监测。各经营企业对可能引起市场供应异向波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及时分析预测,特别是在供需矛盾突出、发生较大问题和突发性事件时,要及时将情况上报我局,以确保信息渠道的畅通。
各企业能否及时上报月报表,将作为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年检的重要依据之一。
苍南县经济贸易局
二○○五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