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苍发改投[2006]24号
关于下达山海协作区园区大道(浦南路)道路工程
(一期)投资计划的通知
温州灵江山海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
你们关于建设项目的报告悉。经研究,同意山海协作区园区大道(浦南路)道路工程项目(一期)业主由“温州灵江山海协作工程指挥部”变更为“温州灵江山海基础设施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并下达年度投资计划如下:
一、建设规模:园区大道(浦南路)工程按城市主干道Ⅱ级标准建设,全长1428m,一期实施路幅宽27m,双向四车道,包括中央绿化带和两侧临时路肩宽度,设计行车速度50km/h,路面轴载BZZ-100KN,沥青混凝土路面。建设桥梁一座(不分期),长39m,车辆荷载城-A级。有关设施同步建设。
二、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一期投资按审核后概算3014万元控制,其中工程造价1703万元,其他费用(含拆迁费)1167万元,预备费144万元;年度投资2000万元。建设资金自筹解决。
三、选址:工程西起苍南大道、东至经四路(园区九路)以西130m处。
要求你们严格控制投资规模,认真抓好工程进度,确保工程质量,努力节约工程造价;项目开工后,要逐月向县财政、统计局上报财务、统计报表。
二○○六年一月二十日
主题词: 市政道路 投资计划 通知
抄送:县府办,县规划建设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水利
局,交通局,财政局,统计局,县消防大队,县散
装办,温州灵江山海协作工程指挥部,陈浩、王宗泽
副县长。
苍南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06年1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