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苍南县发展和改革局
苍南 县 交 通 局
苍发改价[2006]2号
关于县城公交公司道路班车客运运价标准的请示
县人民政府:
县城公交公司属一家民营股份合作制企业,主营客运班车,职工人数128人,营运车辆37辆。鉴于近年来油料价格上涨,保险费用、人员工资增加等因素,推动客运成本不断上升,为有利于缓解经营者的困难,根据省物价局、省交通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道路班车客运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价服[2005]213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县城公交公司近年的营运成本状况,拟定班车运价费率标准为空调车0.24元/人.千米,非空调车0.22元/人.千米。当否,请批示。
附件:县城公交公司客运班车营运成本状况
苍南县发展和改革局 苍南县交通局
二OO六年一月九日
主题词:服务 道路 客运 请示
苍南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06年1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