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苍计投[2003]9号
关于站前大道E-2-2地块商住楼
基建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温州市华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们要求建设的项目建议书悉。为了加快苍南县城中心区建设,推进城市化进程。经研究,同意该项目立项,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9480m2(合14.22亩),总建筑面积18000m2,其中商业用房4815m2,公寓式住宅13185m2,余为停车、道路和绿化等用地。
二、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2350万元,资金来源自筹解决。
三、选址:根据县城中心区规划要求,请县规划部门提出项目选址意见书。
接文后,请抓紧开展下步工作,并委托持证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
二○○三年一月七日
主题词: 房地产 基建 建议书 批复
抄送:县府办,县规划建设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水
利局,县消防大队,灵溪镇政府,章圣望、王宗泽
副县长。
苍南县发展计划局办公室 2003年1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