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苍发改投〔2005〕103号
关于中外合资苍南华府花苑商住楼基建
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苍南华府置业有限公司:
中外合资苍南华府花园商住楼基建项目建议书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土地使用权受让方“浙江金侨华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组建中外合资企业“苍南华府置业有限公司”开发该项目,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95034m2(合142.5亩,含代征道路面积17609 m2),总建筑面积154850 m2(未含地下室面积),其中商业用房19085 m2,公寓式住宅134265m2,会所、物业等配套用房1500 m2。同意项目统一规划,分期实施。一期建筑面积91717 m2,余为道路和绿化等用地。
二、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41738万元,建设资金:企业注册资本15000万元,其中外商计出资6750万元,占45%,以美元现汇出资;中方投资商计出资8250万元,占55%,以货币资金出资;其余再按各方投资比例筹集解决。一期投资24260万元。
三、该项目符合外商投资产业导向政策要求。
四、选址:项目选址在县城体育场路以西、仁英路以南、人民大道以北的K—4地块,请按照相关要求做好方案设计。
该项目简化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环节,年度建设计划待初步设计审查后,报我局另文下达。
二○○五年十二月十九日
主题词: 房地产 基建 建议书 批复
抄送:温州市安全局,县府办,县规划建设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水利局,外经局,房管局,县消防大队,县
城新区管委会,陈浩、王宗泽副县长。
苍南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05年12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