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温州市 > 苍南县 > 正文

苍南县医保制度实施前已破产、解散和改制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办理规定

2021-05-30 苍南县 收藏
朗读

  各有关单位:

  为了确保我县医保制度实施前已破产、解散和改制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参加医疗保险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苍南县医保制度实施前已破产、解散和改制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苍政办〔2005〕102号)文件精神,现就办理参保具体事项作出以下规定:

  一、办理对象:

  在我县医疗保险制度实施(2002年1月)前原企业已破产、关闭、解散或改制,用人单位不存在且当时(即2002年1月前)已办理退休(退职)的人员,未参加医疗保险的,可以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参保。

  二、申报材料:

  符合条件的退休、退职人员参加医疗保险时原则上统一集中办理,办理时应提供县政府或主管部门的证明原企业改制、破产、解散的批文及职工花名册或相关材料。

  三、申报程序:

  参保人员携上述材料到各辖区的劳动保障管理所领取《参保申报表》等表册,并按要求填报。

  四、非全员参保规定:

  退休(退职)人员不能以原单位全员形式参保的,视参保申报时不同参保率(申报人数/原单位退休(职)总人数)分别按下列办法延迟待遇享受:

  1、80%以上(含,下同)视同全员参保,不设置延迟期,从次月起享受正常医保待遇;

  2、50%以上不足80%的延迟2个月,从第3个月起享受正常医保待遇;

  3、不足50%的延迟4个月,从第5个月起享受正常医保待遇。

  五、待遇享受:

  参保人员的待遇享受核定以医疗保险费足额缴纳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帐户为准,其中,国有企业退休(退职)人员的医疗保险费应包括个人承担部分和财政补助部分。

苍南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00五年十二月八日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温州市 > 苍南县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cangnanxian/20210530/136961.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