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苍发改投[2005]95号
关于金乡镇凉亭、珠照垟“民工之家”(廉租房)
等基建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金乡镇政府:
金乡镇凉亭、珠照垟“民工之家”(廉租房)等基建项目建议书悉。经研究,原则同意该两项目立项,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凉亭村建设点用地面积6667m2(合10亩),建筑面积7200 m2;珠照垟村建设点用地面积3335m2(合5亩),建筑面积5000 m2。余为道路和绿化等用地。
二、投资及资金来源:两项目总投资800万元,建设资金自筹解决。
三、选址:根据金乡镇总体规划(村镇规划)要求,请县规划部门提出项目选址意见书。
四、该项目出租对象主要为我县欠发达乡镇到当地务工者及下山脱贫建房过渡人员,项目开发宜以小套型及单身公寓为主。要求根据有关政策加强领导管理,规范运作。
请据此文开展下步工作,年度建设计划待初步设计审查后,报我局另文下达。
二○○五年十二月八日
主题词: 城乡建设 建议书 批复
抄送:县府办,县规划建设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水利局,财政局,民政局,统计局,扶贫办,县消防大队,陈浩、王宗泽副县长。
苍南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05年12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