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苍发改投[2005]93号
关于结转县跃华彩印厂标准厂房基建
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
县跃华彩印厂:
你们关于建设项目的报告悉。现结合县国土部门对县跃华彩印厂标准厂房基建项目处罚结案意见,经研究,同意结转该项目投资计划如下:
新建标准厂房建筑面积1194 m2,项目总用地面积1690.5m2(合 2.5亩,含代征用地),道路、绿化等设施同步建设。
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建设资金自筹解决;建设地点:灵溪镇园区四路以东、沪山路以南标准厂房区地块。
请据此文抓紧办理项目基建相关许可手续。
二○○五年十二月六日
主题词: 工业 基建 投资 通知
抄送:县府办,县规划建设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水利
局,统计局,县消防大队,县散装办,灵溪镇政府,
陈浩、王宗泽副县长。
苍南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05年12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