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苍发改价[2006]38号
转发省物价局关于重新公布524种化学药品
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
各医疗机构、各药品经营单位:
现将浙江省物价局《关于重新公布524种化学药品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浙价费[2006]100号)的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524种化学药品的最高零售价格,请各医疗机构、各医药经营单位可详见温州医药价格通知单(2006)第20-25期或从浙江省物价局网站上下载:(http://www.zjpi.gov.cn/exWebSite/contentDetail.asp?id=2049&webSign=1)。
附件:省物价局《关于重新公布524种化学药品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
二OO六年四月二十八
抄 送:县卫生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苍南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二OO六年四月二十八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