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苍发改投[2006]122号
关于下达炎亭镇引供水工程投资计划的
通 知
炎亭镇政府:
炎亭镇引供水工程初步设计经县有关部门审查通过。为解决当地人民生活和各行业用水,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县政府专题会议[2006]18号纪要精神,经研究,同意下达该项目投资计划如下:
一、建设规模和标准:水源蓄水工程等别为V等,主要建筑物为5级,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总库容9.8万m3,采用无缝钢管引水,管道长400m,建设取水口一座。净水厂设计供水能力为2000吨/日,改扩建净水综合池、滤水池、清水池、污泥浓缩池各一座,配套建设加药间、二级泵房、综合用房等,总建筑面积476 m2。配水管网等设施同步建设。
二、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按概算515万元控制,其中建筑工程185万元,机电、金属设备安装工程117万元,临时工程12万元,独立费用57万元,余为政策处理、预备等费用。年内完成。建设资金:省饮用水工程专项资金补助120万元,余由地方补助和水厂自筹解决。
三、选址和用地:蓄水工程坝址选在炎亭水厂上游300m处的河谷,水厂在原址基础上改(扩)建,总用地面积2480 m2(合3.72亩)。
请据此文办理项目基建相关许可手续,认真抓好工程进度,确保工程质量,努力完成项目建设计划;项目开工后,要逐月向县财政、统计局上报财务、统计报表。
二○○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 水利设施 投资计划 通知
抄送:县府办,县规划建设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水利
局,林业局,县消防大队,县散装办。
苍南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06年4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