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苍发改投[2006]110号
关于安排龙港法庭迁建项目建设
计划的通知
县法院:
龙港法庭迁建项目总平、初步设计经县有关部门审核通过。经研究,同意安排该项目年度建设计划如下:
项目总用地面积4228 m2(合6.3亩,含代征道路),建设审判用房、办公综合用房、车库及食堂等建筑面积3637.8m2,消防、环保、给排水、供配电、电讯、道路和绿化等设施同步建设。
项目总投资控制在350万元内,年内完成,资金来源由省高院补助、县财政安排、原法庭资产置换等多渠道筹集解决。迁建地点:龙港镇海港路以北地块。
要求你们严格控制投资规模,认真抓好工程进度,确保工程质量,努力完成年度投资计划;项目开工后,要逐月向县财政、统计局上报财务、统计报表。
二○○六年四月十二日
主题词: 城乡建设 投资计划 通知
抄送:县府办,县规划建设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水利
局,财政局,统计局,县消防大队,县散装办,龙
港镇政府。
苍南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06年4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