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苍交党〔2006〕47号
关于在全县交通系统开展赈灾捐款活动的
通 知
交通各企事业单位:
今年8月10日,8号台风(桑美)在我县马站镇登陆,这次台风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登陆我国大陆强度最大的台风,给我县造成了巨大损失,全县直接经济损失已达46亿元。交通设施遭到严重破坏,公路塌方近40万立方米,乡道以上公路交通中断24条,直接经济损失达1.78亿元。这次台风还给我县造成了重大人员伤亡,许多重灾区的人民家破人亡、流离失所,沉浸在痛失亲人的巨大悲痛之中。台风过后,党和政府真情关怀受灾人民,积极采取救济措施,妥善安置受灾人民的生产生活;号召全县人民积极行动起来,全面投入灾后生产自救中去。为了响应县委、县政府的号召,弘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持”的中华传统美德,帮助受灾人民早日重建家园,经研究决定,在全县交通系统开展赈灾捐款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从即日起至2006年8月底结束。
二、活动范围:县交通系统各单位全体干部、职工;交通各企业单位、社会团体。
三、捐资原则:坚持自愿原则,提倡捐款最低额度为领导300元/人、中层干部200元/人、一般干部职工100元/人,交通各企业单位、社会团体捐款最高额度不限。
四、活动要求:
1、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带头捐款,并确定专人具体负责,抓好赈灾捐款工作的落实。
2、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发动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广大职工积极地参与到这次活动中来。
3、各单位要将捐款活动开展情况,于2006年8月30日前报送局办公室。赈灾捐款及时存入县交通局帐户(帐号:1203284009021001169、开户行:工行营业部)。
中共苍南县交通局委员会
2006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