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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交〔2006〕24号
苍南县交通系统创建“平安畅通县”工作
实 施 意 见
交通系统各企事业单位:
按照县政府关于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县”活动的要求,结合我县近年来争创平安“双十佳”竞赛活动和道路运输市场“五整顿、三加强”等工作实际,全面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发展创造安全畅通道路交通友好环境,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领导,完善机制
县局成立系统创建“平安畅通县”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尤祖铭、副组长许新政、姜仕炳、华松国,成员朱照余、李敏锋、蔡步骞、何必平、陈忠松、黄爱群。下设办公室主任蔡步骞(兼),副主任陈培秋、洪伟、黄爱群(兼),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和道路运输企业都要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加强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二、明确目标,畅通有序
通过三年时间的努力,使道路交通管理工作达到“机制健全、设施完善、畅通有序、事故减少”的总体目标,具体如下:
(一)以实现交通“三文明一提高和三优三化”为服务目标,继续开展争创文明机关、文明单位、文明窗口、文明科室、厅级文明示范窗口、星级客运站收费站活动和继续抓好文明样板路创建活动,强化系统员工安全教育,努力提升交通行业文明程度和安全意识为综合创安奠定良好基础。
(二)以发案少、无事故为目标,积极推进“百业千企”创安工作,系统公路运输企业行车责任事故死亡率不超过0.2人/百万车公里,不发生企业行车一次死亡5人以上责任事故,实现道路交通事故次数,死亡人数,经济损失数“三下降”。
(三)以道路基础设施完善为目标,积极有效整治“三高一危”路段和道路黑点,使得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安全防护设施设置科学完善,地质灾害及时得到治理,道路交通安全通行条件得到有效改善。
(四)以提高执法水平为目标。通过举办各类培训和普及科技装备在交通行业的应用,尤其是通过计算机安全管理信息平台的建立,GPS平台安装,车辆门检检测仪和“三品”自动检测仪,行车记录仪等先进设备的广泛应用,着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强化行业安全管理,做负责任的行业部门,做负责任的执法人员。
三、逐步实施,循序推进
(一)准备阶段(2006年2月-3月):各单位要建立专门创建工作领导班子,进行全面动员,并针对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的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同时要大造舆论声势,扩大创建活动影响。
(二)全面创建阶段(2006年4月-2008年8月):今年3月起,全面开展创建活动,严格落实各项工作措施,顺利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达到预期的工作目标。
(三)检查验收阶段(2008年9月-12月份):县局“畅通领导小组”将组织有关部门开展明查暗访和检查验收,并对检查验收情况进行评比通报,同时迎接县府创建小组的验收。
四、全面发动,落实措施
1、认真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对本部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通过层层签定责任状,落实各项工作责任。
2、努力实现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联席会议制度正常化。各相关行业部门在原来联席会议的基础上,实现联席会议的制度化、定时化、正常化,实实在在地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一些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宣传网络健全、交通秩序乱点整治、城乡道路规划、农村道路安全管理和事故伤员抢救机制等突出问题,并监督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
3、加强调查研究工作。各交通行业管理相关部门要针对当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突出问题,狠抓薄弱环节,通过部门提出、政府协调、相关部门整改的方式,逐步加以解决。全面、准确地分析交通安全现状、症结及发展趋势,各司其责,尽快制定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规划并实施。
4、加强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相关行业管理部门要根据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需要,加强对事故高发点段、依山傍水的危险路段的管理。公路部门要严格执行道路工程技术标准和规范,督促乡镇做好康庄工程等农村道路的标志标线与安全防护设施,确保工程质量;对高路堤、临水、临涯道路必须安装防护拦和防撞墙(墩);运管部门对未达到客运车辆通行条件的农村道路,不准任何车辆开通客运线路。路政部门严格控制道路红线,严禁侵占道路违章,严禁超载超限。
5、加大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争取建立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维护资金保障制度,保证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维护计划和资金保障制度化。交通安全监管部门要主动参与新建、改建道路的前期设计工作,严格把好会审关,确保标志标线、信号灯、减速带等交通安全设施与道路建设同步规划、同步设施、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要严格控制道路开口,规范审批制度,对道路已开口子的合理性和安全性进行论证,坚决关闭一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道路开口。公路部门要根据部门职责积极开展道路“黑点”排查整治工作,对不符合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要求的或者安全隐患突出的路段(点)要及时排查整改,切实落实交通安全设施,消除事故隐患;运管部门要严格客运班线运行安全管理,严格查禁在客运班车通行达不到夜间安全通行条件的三级以下山区公路营运。
6、强化车辆驾驶员源头管理。运管部门要联合查处非法改装、拼装车辆的行为,要严把运输市场准入关,凡不具备安全生产运输条件的道路运输企业不能降低标准入关,凡不具备安全生产运输条件的道路交通运输企业不能降低标准准入,安全技术状况不合格的营运车辆、未取得从业资格的驾驶员不准进入道路运输市场从事经营性活动,加强客运场站的安全监督。加强驾驶员队伍的教育整顿和驾校清理整顿,督促驾校严格落实教学大纲各项要求,严格培训、考试、发证管理工作;建立驾校培训质量追踪和通报制度,驾校培训的驾驶人,在初领证后一年内发生责任事故人数占总培训人数的比例达到10%以上的,暂停考试,通报驾校主管部门,并取消其培训资格。要主动配合公安、教育部门规范对中小学校接送车的管理,并建立接送车及驾驶人的长效管理机制。
7、加强路面执法管理工作。要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强对县乡道路、山区道路和康庄工程道路的交通管理,要严格落实“双超“管理措施,继续抓好公路超速车辆和客运车辆超员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工作,力争使“双超”违法率控制在10%以内。要继续做好化学品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严格把关,杜绝无资格车辆和从业人员或者检验不合格危险品运输槽罐参与危险化学品运输。
8、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各单位要开辟专栏,进行连续性的宣传报道工作,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今年4月底之前,在省、县主要交界处和事故多发路段要树立大型的“创建平安畅通县”宣传牌,主要道路要制作墙体标语。各单位要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省道条、路政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关爱生命,安全出行”为主题,制定交通安全宣传计划,建立交通安全宣传台帐,以重特大交通事故为警示教材,定期组织编辑交通安全宣传资料,采取多种形式,进行道路交通安全知识普及和警示教育。
五、加强监督检查,注重实效
各单位要将创建活动作为“平安苍南”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落实责任,强化考核。要按照全国道路《平安畅通县区评价指标体系》,对照指标狠抓整改。县局将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监督检查,及时总结经验,通报批评进展不快、工作不力的单位。各单位要广泛听取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创建工作意见建议,有针对性地解决反映强烈的难点问题,不断取得工作成效。
苍 南 县 交 通 局
二○○六年四月三日
抄送:县府办、县公安局
苍南县交通局办公室 2006年4月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