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苍发改投[2006]169号
关于变更龙港交管所基建项目的
批 复
县公管所:
你们关于变更基建项目的报告悉.经研究,同意将原龙港交管所办公楼及停车场地基建项目(苍计投[2000]339号文)变更为县公管所征收大厅和停车场地基建项目,建筑面积2000m2,用地面积结合所选地形和有关要求选定,配套设施同步建设。
请据此文抓紧开展下步工作。
二○○六年五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 城乡建设 项目变更 批复
抄送:县府办,县规划建设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水利
局,交通局,财政局,县消防大队,龙港镇政府。
苍南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06年5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