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苍发改投[2006]165号
关于合资经营(港资)温州宝来纳服饰
有限公司基建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温州宝来纳服饰有限公司:
合资经营(港资)温州宝来纳服饰有限公司基建项目建议书悉。根据县政府专题会议[2006]23号纪要精神,经研究,同意该项目立项,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年加工国际品牌服饰46.8万套生产线。项目总用地面积34772 m2(合52亩),总建筑面积78430 m2,其中生产车间及仓库68700m2,综合办公用房8600m2(合倒班宿舍、食堂),辅助用房1130m2,余为道路和绿化等用地。
二、主要生产工艺和设备:
以毛料、衬里、袋布、衬皮、缝纫线、纽扣、拉链、装饰品等为主要原辅材料,采用目前国际上先进的服装生产线生产;主要设备:平缝机、电脑园头锁眼机、电子套结机、开袋机、西装定型机、电脑程控上袖机、复衬机、平烫机等。
三、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20000万元人民币(含流动资金3256万元),建设资金:企业注册资本8000万元人民币,其中香港宝来纳(集团)有限公司出资3200万元,占40%,折合以美元现汇出资;温州侨贸实业有限公司出资3600万元,占45%,上海恩恩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出资1200万元,占15%,以货币资金出资;其余再按各方投资比例筹集解决。
四、该项目符合外商投资产业导向政策要求。
五、选址:项目拟选址在龙港城东工业功能区内地块,请县规划部门提出项目选址意见书。
请据此文抓紧开展下步工作,年度建设计划待初步设计审查后报我局另行文下达。
二○○六年五月十八日
主题词: 工业 基建 建议书 批复
抄送:温州市安全局,县府办,县规划建设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水利局,外经局,县消防大队,龙港镇政府。
苍南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06年5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