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苍发改投[2006]144号
关于龙港经济适用住房基建项目建议书的
批 复
县房改办:
龙港经济适用住房基建项目建议书悉。为加快我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改善干部职工住房条件,经研究,同意该项目立项,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102200m2,其中住宅面积100980m2(套型面积执行经济适用住房有关规定),会所等配套用房1220 m2,总用地面积约90亩(含代征用地),余为道路和绿化等用地。
二、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12000万元,建设资金由住房户自筹解决。
三、选址:项目拟选址在龙港镇徐家庄村,请县规划部门提出项目选址意见书。
请据此文抓紧开展下步工作,项目初步设计经县有关部门审核后即予下达年度投资计划。
二○○六年五月八日
主题词: 城乡建设 经济适用房 建议书 批复
抄送:县府办,规划建设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房管局,
水利局,县消防大队,龙港镇政府。
苍南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06年5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