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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苍南县交通系统建设“平安交通”工作要点

2021-05-30 苍南县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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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交〔2006〕68号

  

2006年苍南县交通系统建设“平安交通”

工作要点

  交通系统各企事业单位、在建工程指挥部:

  2006年我县交通系统建设“平安交通”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省交通厅《2006年建设“平安交通”重点工作》(浙交〔2006〕162号)文件和全市平安建设暨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以“平安工程”、“平安运输”、“平安队伍”和维护内部稳定为重点,深入推进 “平安交通”建设,为交通“六大工程”建设和交通事业发展提供良好的平安环境。

  一、 加强宣传,提高平安建设认识

  (一)深入学习平安建设和综治文件精神。  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平安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5]25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和县委《关于建设“平安苍南”的决定》等文件,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对开展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责任感和自觉性。

  (二)广泛宣传平安建设和综治工作。各单位要以“综治宣传月”为契机,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平安建设和综治工作的目的意义、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及取得的成效,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参与建设“平安交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积极性。

  二、落实责任,增强平安责任意识

  (一)严格落实平安建设责任制。各单位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建设“平安交通”责任制,特别要落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行业安全生产和信访工作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书,把责任落实到基层,落实到责任人。

  (二)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制”和“一票否决”制。对因思想不重视,责任不明确,措施不到位,工作不落实造成重大群体性事件、恶性刑事案件、突出治安问题和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严格按照“责任追究制”追究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实施一票否决制。

  (三)进一步明确领导责任。各单位要按照苍交党〔2006〕23号文件要求建立“平安交通”领导小组,党政主要领导是 “平安交通” 建设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其他领导承担分管工作范围内“平安交通”建设的责任。

  三、以人为本,维护系统政治稳定

  (一)积极为交通企业排忧解难。各行业管理机构要积极帮助企业解决好在改制和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高企业生产经营能力和效益,增强企业的“造血功能”,使其有能力解决好职工的工资、养老、再就业、医疗、劳动安全及职业健康等问题。

  (二)加强交通职工凝聚力工程建设。交通系统各级党委(支部)要以人为本,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把交通职工凝聚力工程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与职工沟通和交流,建立谈心、走访等一系列亲民制度。要做好困难职工的帮扶工作,建立困难职工动态档案,切实解决好困难职工生活、医疗和子女上学等问题。大力弘扬“团结务实、开拓创新、无私奉献、一心为民”的交通精神,营造一种积极向上、团结和谐、互帮互助的良好工作和生活氛围,为交通事业发展提供一个和谐稳定的政治环境。

  (三)坚持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要学习创新“枫桥经验”,按照“及时排查、各负其责,工作在前、预防为主”的原则,扎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从源头上减少和避免各类矛盾纠纷的产生,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四)切实做好信访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信访条例》,进一步畅通诉求渠道,保证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得到及时、有序、充分的表达。要妥善处理好群众越级访、集体访、重复访,特别要解决好进京赴省集体上访问题,切实做到零进京、零赴省。

  (五)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在交通工程建设中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切实维护农民利益。全力做好被征土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工作,把各项补偿款和补偿措施落实到位,妥善处理工程建设与土地征迁过程中的矛盾,维护好农民的利益。各交通工程建设指挥部要加强对施工企业民工工资发放的监督检查,及时解决拖欠民工工资问题。

  四、强化管理,狠抓行业安全建设

  (一)强化运输安全管理。要认真贯彻落实“三关一监督”的安全管理职责,加强运输安全管理工作,督促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夯实企业安全管理基础,逐步建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要积极开展道路货运市场秩序、打击无证经营、营运客车、危险品运输的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取得明显成效。水路运输管理部门仍然要以“四客一危”(即客滚船、客船、客渡船、旅游船和危险品运输船)为重点,深入开展船舶超载运输、危险品运输、渡口渡船、低质量船舶等专项整治活动,消除安全隐患。

  (二)强化交通工程管理。交通工程建设要以施工安全和质量安全为重点,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机制。要建立健全安全监管组织保障体系,切实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工程的建设、施工、设计、监理等相关单位;强化安全教育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知识和技能;要加强工程建设检查,开展以特大桥梁、隧道、高边坡、用电、人工挖孔桩、高空作业等为重点的安全专项检查,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工程建设安全。

  (三)强化安全隐患整改力度。2006年苍南县交通系统县局级事故隐患库列入的42处列入县级交通事故隐患点22处,列入市局级4处事故隐患,各相关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要落实整改责任人、计划和资金,按时限完成事故隐患整改工作。

  (四)强化安全科技资金投入。公路建设方面,要继续完成“安保工程”计划,改善公路安全通行状况。年内要完成国省道和重要县道公路交通标志标线的增设,完善公路钢制护栏、护栏墩和危险路段的综合治理等工作;要完成“市公路路政管理”、“超限运输管理查询”、路政巡查车辆GPS卫星定位、公路交通标志标线等四大软件系统的应用。水路运输方面,要利用港口计算机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及时掌握港口安全动态;要加大对船舶信息管理投入,加快水上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设,提高水上应急救援能力和快速反应能力;要继续加大对渡口渡船更新改造力度,提升安全渡运能力。道路运输方面,要加速推进行车记录仪、GPS系统和门检自动系统的安装使用工作,年底前完成所有营运客车和出租车行车记录仪、GPS系统的安装工作;二级以上客运站,要大力推行安装使用行包安全检查仪,从源头上控制危险品上车;各行业管理机构要加快信息平台建设进程,逐步建立行业安全生产信息管理系统,提高应对交通突发事件的能力。

  五、加强基础,全面落实综治工作

  (一)加强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第421号令《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切实做好单位内部治安防范工作。要重点防范入室盗窃案件的发生。要加强门卫监管职能,严格单位外来办事人员登记制度,严防不法分子潜入单位内部伺机作案;要加大物防和技防资金投入,提高人防、物防、技防三位一体的防范能力。

  (二)深化“百业千企”创安活动。要进一步深化企业、单位、场所的平安创建工作,重点突出安全生产、公共安全、治安安全,不断完善丰富创建内容,创新方法,做到综治平安进企业、进民企,全面提高系统平安创建水平。

  (三)切实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温州市城市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切实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要认真吸取瑞安“5.20”重大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履行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加强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督促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预防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四)认真做好“禁毒、禁赌”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省交通厅《转发省禁毒委关于全省逐步实现实有吸毒成瘾人员零增长工作规划的通知》(浙交综治[2006]3号)要求,制订本单位的禁毒计划,落实禁毒责任,加强禁毒宣传教育,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禁毒、防毒、拒毒意识,确保全系统无涉毒人员。要加强对本单位干部职工禁赌工作宣传教育,使其充分认识赌博的危害性,确保本单位无涉赌人员。同时要积极支持配合公安部门的禁赌专项行动。

  六、深化教育,提高交通队伍素质

  (一)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广泛开展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使广大干部职工牢固树立无产阶级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大力弘扬“团结务实、开拓创新、无私奉献、一心为民”的温州交通精神,全面提高交通队伍的政治素质。

  (二)加强岗位培训。强化法律和业务培训,着力培养一批熟悉交通业务的中高级技术人才,为交通事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智力支持。

  (三)深入推进廉政保障工程。要进一步完善交通系统廉政综合制度体系,加大监督和惩治力度,增强自身免疫能力;要严格按照《苍南县交通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具体实施方案》要求,认真开展交通系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重点治理建设项目招投标、工程转包分包、工程设计变更、设备材料采购、工程监理、质量监督等环节的商业贿赂,坚决依法查处违反法律法规给予和收受财物或其他利益的商业贿赂案件;强化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监督,重点抓好对各级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以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重点,继续开展纠风工作,强化监督检查;继续深化机关效能建设,树立负责任部门、负责任行业的良好形象。

  (四)规范执法行为。进一步完善和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努力形成行为规范、运作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审批制度;加快推进网上审批,争取年内实现80%行政许可项目网上审批;继续做好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严格实行错案责任追究制,保护群众的正当权益;重视和做好行政复议工作,重点规范行政复议程序,探索新时期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的新机制。

   苍 南 县 交通 局

                            二OO六年六月十二日  

   

                                                      

    抄送:市局平安办、县平安办、综治办                 

  苍南县交通局办公室                2006年6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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