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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交〔2006〕93号
关于进一步掀起安全生产“铁网三号行动”新高潮的
通 知
交通系统各企事业单位、在建工程指挥部项目部:
根据市委办、市府办《温州市安全生产“铁网三号行动”实施方案》(温委办发〔2006〕97号和温交〔2006〕177号文件)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和基础工作,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县局决定,在全县交通系统进一步掀起安全生产“铁网三号行动”新高潮。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营造安全生产“铁网三号行动”浓厚的宣传氛围
全县交通系统各单位要紧密联系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各种渠道广泛深入地开展“铁网三号行动”宣传教育和各项针对性的培训活动。各车站、码头、交通工程施工工地等重要场所要悬挂有关“铁网三号行动”宣传横幅标语,要营造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铁网三号行动”的浓厚氛围。要按照“千十百万”培训工程实施方案,深入开展对执法人员、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全员的安全管理水平和生产水平。尤其是加强对生产一线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切实采取强有力措施,提高生产一线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真正形成“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和“事事讲安全、人人讲安全、时时讲安全”的良好氛围。在活动期间,三个行业管理部门要制订培训计划,分批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
二、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活动
(一)对交通企业实行分类排查
1、水路运输企业由县港航分局负责排查摸底。按照《浙江省水路运输企业经营资质预警制度(试行)》(浙交〔2003〕550号)要求,扣5-9分,为绿色警告,定为A类;扣10-14分,为黄色警告,定为B类;扣15-19分,为橙色警告,定为C类;扣20分及以上,为红色警告,定为D类。
2、道路运输企业由县运管所负责排查摸底。按照《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工作检查考核标准》要求,总分在800分以上,定为A类;总分在600-790分,定为B类;总分在400-590分,定为C类;总分在400分以下,定为D类。
3、交通工程施工企业由局建设科会同公路段负责排查摸底。按照《浙江省公路水路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评分表》要求,总分在80分以上,定为A类;总分在60-79分,定为B类;总分在40-59分,定为C类;总分在40分以下,定为D类。
以上分类排查于9月底完成定类报县局验收。
(二)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的排查
1、按照县安监局《关于公布2006年县级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的通知》(苍安委〔2006〕5号)要求,对我县22个省级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进行认真调查摸底,按照公路部门的工作职责,制订整治方案。
2、对2006年市级事故隐患点(温交〔2006〕105号文件通知和县局报2006年隐患库进行排查摸底,认真抓好整改。
(三)渡口渡船的排查
按照市府办《关于转发温州市2006—2007年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温政办〔2006〕81号)要求,会同海事、港航部门对全县渡口渡船整治情况进行排查摸底,将渡船按质量要求分为Ⅰ类、Ⅱ类、Ⅲ类、Ⅳ类四个类别。
三、实行分类整治,落实整改措施
(一)将C、D类交通企业,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Ⅲ、Ⅳ渡船及时纳入各级事故隐患库管理。
(二)按照《温州市安全生产分类管理暂行办法》,对不同类型的企业,采取不同的办法,切实做好跟踪检查落实工作,最终达到巩固A类、提高B类、压缩C类、淘汰D类的工作目标。
(三)对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的整治工作,各行业单位要按照工作职责将“黑点”整治列入年度交通建设计划,制订整治方案,落实整改资金,限期整改。
(四)加快Ⅲ、Ⅳ类渡船的更新改造步伐。各相关乡镇要按照渡口渡船整治要求,多方筹集资金,尽快制订Ⅲ、Ⅳ类渡船的更新改造计划,确保整治工作结束时渡口合格率达到95%以上。
(五)加快对已列入2006年县市级事故隐患库事故隐患的整改步伐,尚未整改完毕的,要继续做好整改工作,按时完成整改任务,确保安全。
(六)加快安全生产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强化科技兴安。今年全市交通系统安全生产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现在已进入软件开发关键阶段,各单位要做好有关前期准备工作,确保该信息管理平台于9月份投入使用,使我县交通系统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上一个新台阶。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县局决定成立进一步掀起安全生产“铁网三号行动”新高潮的领导小组,由尤祖铭局长为组长,姜仕炳副局长为副组长,县港航分局、县公路段、县运管所、局交管科、局建设科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交管科,综合指导、协调、督促各项工作的开展。
附件:1、浙江省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工作检查考核标准
2、浙江省水路运输企业经营资质预警制度(试行)的通知
3、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评分表
4、参加全县交通企业分类企业名单
苍 南 县 交 通 局
二○○六年八月八日
主题词:安全 生产 整治 通知
抄送:县府办、县安监局、相关乡镇
苍南县交通局办公室 2006年8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