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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交〔2006〕61号
关于在全县交通系统开展2006年
“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交通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市交通局《关于开展全市交通系统2006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温交〔2006〕102号)和苍安委《关于开展2006年“全国安全生产月”的通知》(苍安委〔2006〕6号)精神,结合我县交通实际,现就全县交通系统开展2006年“安全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今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主题为:安全发展,国泰民安。各级领导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意义,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这项活动,制定活动计划,落实活动经费,确保活动正常、有序开展,为打造“平安苍南”、建设“平安交通”,实现交通系统事故总量、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三项指标“零增长”提供强有力的舆论、精神和文化支持。
县局成立活动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分管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局交管科、建设科、法规科、办公室、县港航局、公路段、运管所的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交管科,交管科科长任办公室主任。各有关单位也要成立相应活动领导机构,并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活动实施方案,负责组织、监督、检查活动的开展,定期通报活动情况。
二、精心组织,积极开展活动
(一)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各交通行业管理机构和交通企业要以安全宣传教育、安全检查、知识竞赛、研讨会等活动为载体,以广大干部职工和社会公众为对象,以推动安全生产工作为目标,从实际出发,组织一些较大规模和影响、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活动。要充分利用广播、报刊、黑板报、网络等宣传工具,通过发放交通运输安全资料和卡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开展签名活动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6月11日)这天,三个行业主管单位要准备发放安全宣传资料,设摊开展行业安全咨询活动。并在6月5日前向县局上报咨询活动内容。要在人员密集的车站、码头、港口等场所组织各种形式的集中宣传活动,充分展示交通安全工作取得的成效,推广交通安全生产先进典型和经验,积极宣传“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倡导交通安全理念,提升公众安全生产法律意识、责任意识、事故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二)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1、深入开展道路和水路运输超限超载治理工作。要充分利用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有利时机,广泛宣传道路和水路运输超限超载的危害,宣传治理工作取得的重大成效,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理解、支持道路和水路运输超限超载治理工作。要按照交通部和省政府有关部门的统一部署,继续推进道路和水路运输超限超载治理的各项工作,巩固治理成果,防止超限超载现象反弹。
2、深入开展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市渡口整治办要求,县港航部门要主动与相关部门沟通,积极推动地方政府加强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开展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宣传渡口渡船整治的目的、意义及有关法律法规,扩大影响,造成声势,为渡口整治奠定基础。
3、深入开展低质量船舶专项整治工作。港航管理部门要按照交通部等四部(委、局)统一部署,从把好船舶建造、检验和市场准入关入手,严格控制新的低质量船舶进入航运市场,对已进入航运市场的低质量船舶,要采取坚决措施,能整改的坚决整改,不能整改的坚决清除航运市场。要在去年整改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整治工作,确保取得成效。
4、深入开展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根据今年省厅与省公安厅、安全监管局、浙江海事局联合下发有关加强危险品运输安全管理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强化对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安全管理工作。要强化对运输企业及其相关从业人员、车辆(船舶)技术状况等的安全管理,与公安、安监、海事等部门密切配合,切实解决道路化学危险品运输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严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5、深入开展道路货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根据市局的统一部署,牢固树立整体观念,统一思想,统一行动,统一计划,统一步骤,全面开展货运车辆整治工作。要严厉查处“外挂”货车违法违章行为,规范道路货车驻点经营运输,全面清理整顿挂靠车辆。通过整治,使外挂车辆现象大幅度减少,货运市场秩序进一步得到规范。
6、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铁网三号行动”,打击无证车(船)营运。要强化现场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车辆,严厉打击“倒客”、“甩客”、“卖客”、“宰客”及垄断货源、欺行霸市、欺诈货主等严重侵害旅客、货主利益的非法活动。通过整治,使车站周边地区客运秩序有所好转,拉客、兜客现象明显减少,进一步规范运输经营行业,净化运输环境,确保我县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有根本性改善。另外,要进一步加强客渡船的安全管理。绝不能让不合格客渡船继续参加营运。“安全生产月”期间,正值旅游高峰,各有关单位特别要加强对炎亭、渔寮、南北关航线及农村客渡船安全管理工作,要采取切实措施,坚决执行安全适航风级规定,坚决不超风级开航。
(三)开展安全检查工作
各交通行业管理机构及交通企业要根据通知要求,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要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情况;“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部署开展情况;执法人员现场执法情况;各项专项整治开展情况;在建工程生产中劳动防护工作情况;检查渡口、渡船等安全管理情况,特别要求督促县、乡政府落实乡镇船舶安全管理责任制;开展安全检查情况及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情况等。要开展地毯式的安全检查工作,狠抓各类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通过检查,确定本地本单位范围内的重大事故隐患,列出整改计划,限期整改。
(四)开展应急演练工作
为提高交通系统对重特大事故和险情的应急能力,要继续制订和完善各类应急预案,进一步落实抢险人员、设备、机械、物资和经费,组织人员进行认真演练,确保一旦发生重大情况能随时进入状态,尽量减少人员和财产损失。
三、及时总结,做好信息报送
各交通行业管理机构及交通企业要及时做好“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的信息报送工作,县局将不定期通报各单位的活动开展情况。请各单位将活动方案和活动总结分别于5月28日和7月8日前报送县局交管科,联系电话(传真)64761235。
附件:1、2006年全县交通系统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
及半年度活动有关数据统计表
2、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苍 南 县 交 通 局
二○○六年五月廿六日
主题词:交通 安全生产月△ 通知
抄送:市交通局,县府办、县安委会、敖江海事处
苍南县交通局办公室 2006年5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