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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交党〔2006〕36号
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关于加强党员经常性
教育的意见》等中央四个文件的通知
交通各企事业单位党支部(总支):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意见》、《关于做好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关于建立健全地方党委、部门党组(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意见》。根据县委要求,为切实保证中央文件的贯彻执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中央四个文件精神的学习宣传活动。各单位党组织要把学习宣传中央四个文件精神与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在庆祝建党85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来抓。要认真抓好党务干部对文件的学习,使全体党务干部进一步增强贯彻执行文件的自觉性,准确掌握和领会文件精神,成为精通文件的行家里手。要把四个文件作为党员和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通过组织理论中心组学习、党支部学习会等形式,认真组织好对文件的学习宣传,使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切实领会文件精神,熟练地掌握文件的内容和要求,自觉地遵守和执行制度规定。
二、着力抓好中央四个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工作。各单位党组织要把贯彻落实这四个文件作为巩固和发展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的重要举措来抓,认真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对照中央四个文件的规定要求,在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流动党员管理、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等方面,认真查找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查漏补缺和整改提高。在此基础上,要密切联系工作实际,研究制定贯彻文件的意见和措施,全面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去。各单位党组织要继续认真总结梳理好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加强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的成功实践,根据形势和任务的需要,把行之有效的经验转化为制度性成果,及时研究制定新的制度,不断充实丰富长效机制的内容,努力实现党建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扎实推进党的执政能力和先进性建设。
三、切实加强对中央四个文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各单位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文件的贯彻落实。要认真抓好中央四个文件和已经出台长效机制文件的贯彻执行,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制度的有效运转和长期坚持,真正形成党员“长期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长效机制。局党委将在适当时候派出督查组,对各单位学习、宣传、贯彻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把各单位贯彻执行中央四个文件的情况作为年终基层党建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单位党组织要把贯彻落实中央四个文件的情况,及时报告局党委办公室。
中共苍南县交通局委员会
2006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