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苍交党〔2006〕43号
关于转发在“八一”期间开展双拥活动的
通 知
交通系统各企事业单位: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军政军民团结的指示精神,认真做好“八一”期间的拥军优属工作,巩固军政军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大好局面,现将《关于在“八一”期间开展双拥活动的通知》(温交〔2006〕15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并将开展情况报局办公室。
附件:温交〔2006〕156号
中共苍南县交通局委员会
2006年7月24日
主题词:双拥 活动 通知
抄送:县双拥办
苍南县交通局办公室 2006年7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