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苍发改投[2006]253号
关于下达县城城市天然气利用
工程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
县中油天然气有限公司:
县城城市天然气利用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均经市、县有关部门审核通过。经研究,同意下达该项目投资计划如下:
一、建设规模:近期工程年供气量为1813万m3,建设400(4×100)m3液化天然气罐的LNG气化站一座,中压管网97.2km。气化站用地面积9281.7 m2(合13.9亩,含代征道路面积1110 m2),建设储罐区、气化区、卸气区等生产区,建设生产辅助房建筑面积约2000 m2。一期实施中压管网9km,并先上40 m3液化天然气集装箱槽车罐(撬装)利用自带气化装置一套作为临时过渡供气。
二、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近期投资7077万元,一期投资2453万元,建设资金自筹解决。
三、选址:LNG气化站选址在灵溪镇建兴东路以南、百丈河以西的1-4-1地块。
四、经营期限及范围:项目特许经营权有效期限为28年(不含建设期)。特许经营范围为2000年苍南县城总体规划范围为准的区域内,一期供气范围为县城建兴路、城中路、江湾路和站前大道等范围居民及部分工业用户。
请衔接办理项目建设相关许可手续,有关要求按初步设计评审意见组织实施;认真抓好工程进度,确保工程质量,努力完成项目投资计划;项目开工后,要逐月向县统计等有关部门上报财务、统计报表。
二○○六年八月十六日
主题词: 市政建设 燃气工程 投资计划 通知
抄送:县府办,县规划建设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水利局,安监局,质监局,气象局,城管办,县消防大队,散装办,县城新区管委会,灵溪镇政府。
苍南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06年8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