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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苍南县工商局关于开展“警钟长鸣”警示教育活动方案的通知
龙港工商分局、各工商所,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协(委)会:
现将《苍南县工商局关于开展“警钟长鸣”警示教育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苍南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纪委
2006年7月27日
龙港工商分局、各工商所,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协(委)会:
现将《苍南县工商局关于开展“警钟长鸣”警示教育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苍南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纪委
2006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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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 | 市工商局纪委、监察室,县纪委、县监察局。 |
苍南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 | 2006年7月27日印发 |
附件: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中纪委五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学习好、宣传好、理解好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提高拒腐防变能力,根据市局纪委、监察室的要求,县局纪委研究决定,从7月底至11月,开展“警钟长鸣”警示教育活动,现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目的 在全系统干部职工中开展“警钟长鸣”警示教育活动,是贯彻党的十六大、中纪委五次全会精神,落实省、市局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根本要求,是提高干部职工免疫能力,自觉与腐败现象作斗争的一项重要举措。通过这次教育,要使全系统干部职工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利益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坚持依法行政、按章办事;坚持“两个务必”,谦虚谨慎,艰苦奋斗,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继续深化“红盾工程”,进一步增强廉洁从政和拒腐防变的能力。 二、主要内容、时间安排及方式步骤 在全系统开展“警钟长鸣”警示教育活动,主要采取集中学习、专题讨论、对照检查、总结提高、建章立制等方式进行。机关的警示教育活动由县局纪委负责,各基层单位的警示教育活动由各单位自行开展。 机关警示教育活动时间从7月下旬至11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集中学习动员,提高思想认识阶段(时间安排:7月底到8月初) 1、局党委拟于7月28日召开以“警钟长鸣”为主题的警示教育动员大会,对此次活动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叶财义局长作动员报告,并给大家上一节警示教育课。各单位要拿出专门时间进行学习讨论,提高认识,端正态度,统一思想,调动参与学习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2、组织政治理论与党纪条规学习。组织党员干部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胡锦涛同志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论述、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省局惩防体系《实施办法》,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准则(试行)》。各单位要采取集中宣讲与分散自学相结合、理论辅导与座谈讨论相结合等方式组织好本单位党员干部和职工的学习。 (二)专题讨论,对照检查阶段(时间安排:8月初到10月) 1、观看电教片。组织观看《实施纲要》辅导报告、《赌祸》、《王怀忠的两面人生》等警示教育电教片。同时组织学习原莒溪镇天井办事处书记徐海生同志、金乡工商所林景聪同志的先进事迹,把警示教育与示范教育紧密地结合起来。 2、专题辅导。请县纪委有关领导给县局机关人员和中层副职以上干部上警示教育课。 3、座谈讨论。各单位在深入学习和反思的基础上,结合个人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对照检查日常管理和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认真查找本单位及个人在思想、作风、纪律观念以及组织、管理、制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召开一次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专题座谈讨论。尤其是要结合苍南县工商系统和全省工商系统发生的惨痛事例,做到“四学四防”:一是要通过学习省局纪委《关于朱明龙贪污受贿案、张惠明受贿案的通报》,防止发生以权谋私行为;二是通过龙港工商分局陈瑞枫参加赌球一事,防止发生赌博等违法行为;三是通过学习省局纪委《关于云和县工商局经检队干部黄荣清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通报》,防止发生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等失职渎职行为;四是通过学习省局纪委《关于施叶锋挪用公款的通报》,防止发生挪用公款等侵占国家财物行为。各科室和基层单位要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围绕以上四个方面认真组织讨论,深刻认识反面典型产生的根源和带来的危害,从中吸取深刻教训。 4、对照检查。在认真学习、提高认识的基础上,全体干部职工要从陈瑞枫一事和全省工商系统腐败案件中认真吸取教训,检查自己的所思、所想、所行、所为是否符合“三个代表”的要求;是否符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开展“四查四看”活动:即:查有没有不懂法、不守法的现象,看法律意识强不强;查有违章违纪的现象,看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意识好不好;没有查有没有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看履行职责够不够;查有没有办事不透明,程序不到位的现象,看依法行政的意识浓不浓。 (三)总结提高,建章立制阶段(时间安排:11月) 1、各单位对这次警示教育活动中反映出的突出问题要进行归纳整理,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对党员干部特别是对中层以上干部加强教育、管理、监督的规章制度和具体措施。要在11月25日以前将本单位的警示教育活动总结报县局纪委。 2、全体党员干部和职工要在学习、讨论和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每人撰写一篇教育心得。 四、基本要求 1、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加强对警示教育活动的领导,县局纪委专门成立以县局纪委书记为组长、其他纪委成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和检查督办等日常工作。各基层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警示教育活动方案,在8月15日以前报县局纪委,并开展好本单位的警示教育活动。 2、要提高认识,端正态度。这次警示教育活动,是局党委、纪委为落实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防腐败体系的一项重要举措。全系统干部职工要切实统一思想,深化认识,端正态度,认真对待,做到领导带头、全员参与,真正形成整体推进的良好局面。要严明学习纪律,加强组织管理,对无故不参加警示教育活动的人员,要严肃处理。 3、要注重结合,务求实效。要以这次警示教育活动为契机,结合实际,逐步建立健全机关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要合理安排警示教育活动,做到与建立健全“惩防”体系相结合,与《党章》学习和社会主义荣辱观学习相结合,与工商廉政文化建设相结合,与机关作风整顿活动相结合,与“红盾工程、阳光工商”主题活动相结合,与贯彻落实依法行政纲要、深化依法行政工作相结合,与当前各项业务工作相结合,促进各项业务工作的全面落实,推动各项工作的持续创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