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苍发改投[2006]229号
关于安排县纪委案件检查办公场所
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
县纪委:
你们关于建设项目的函悉。经研究,同意安排县纪委案件检查办公场所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如下:
项目总用地面积3040m2(合4.6亩),规划总建筑面积3952 m2,一期建设案件检查办公用房建筑面积2000 m2(设谈话室,谈话对象、陪护人员、工作人员休息室,监控值班室,接待室,办公、会议室,室内活动室,食堂等用房),余为室外活动场地、停车、道路和绿化等用地,消防、环保、给排水、供电、电讯等设施配套建设。
项目一期投资200万元,建设资金由县财政安排解决。建设地点:县城新区。
请衔接办理项目基建相关许可手续。项目开工后,要逐月向县财政、统计局报送财务、统计报表。
二○○六年七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 城乡建设 投资计划 通知
抄送:县府办,县规划建设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水利局,财政局,统计局,县消防大队,散装办,县城新区管委会。
苍南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06年7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