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苍发改投[2006]276号
关于灵江山海协作示范区安置房(一期)
基建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灵江山海基础设施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灵江山海协作示范区安置房(一期)基建项目建议书悉。根据苍政办抄[2006]87号抄告单精神,经研究,同意该项目立项,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项目用地面积14340m2(合21.5亩),建筑面积28665 m2,其中公寓式住宅22932 m2,车库、储藏室等辅助用房 5733 m2,消防、环保、给排水、供配电、电讯、道路和绿化等设施同步建设。
二、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投资2870万元,建设资金由拆迁户自筹解决。
三、选址:根据温州灵江山海协作示范区安置小区规划要求,请规划部门提出项目选址意见书。
请据此文抓紧开展下步工作,项目建设计划待建设条件落实后报我局另文下达。
(此页无正文)
二○○六年九月十一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 建议书 批复
抄送:县府办,县规划建设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水利局,县消防大队,苍南工业园区管委会。
苍南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06年8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