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苍扶办〔2007〕7号
关于同意宜山镇甲第村建设廉租房的批复
宜山镇人民政府:
你镇的《关于要求甲第村扶贫小区建设廉租房建设的报告》(宜政〔2006〕126号)已悉。为了加快下山异地脱贫步伐,实现人口向中心村转移,改善城镇形象和务工人员生活居住条件,同时解决下山农民异地建房难的问题。经审核,同意你镇甲第村建设廉租房,建筑面积11000平方米,土地座落在甲第村,建成后提供给括山、赤溪、新安等欠发达乡镇到你镇务工的人员租住。望你接到文件后到县发展和改革局、国土资源局、建设规划局等有关部门办理手续。
二○○七年四月九日
抄送: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建设规划局,宜山国土所、宜山规划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