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关于邓涌等同志辞去县个协七届二次、县民协四届二次理事会理事、秘书长等职务的通知
各基层个协、民协(联络组):
根据《苍南县个体劳动者协会章程》、《苍南县民营企业协会章程》之规定,经县个协七届二次、县民协四届二次理事会于二○○七年三月二十三日审议通过,同意辞去:
邓涌同志县个协七届二次、县民协四届二次理事会理事、秘书长职务;
吴在日同志县个协七届二次、县民协四届二次理事会理事、副秘书长职务;
肖德华同志县个协七届二次、县民协四届二次理事会理事职务;
曹明东同志县个协七届二次、县民协四届二次理事会理事职务。
苍南县个体劳动者协会
苍南县民营企业协会
二○○七年四月九日
抄送:市工商局、市个协、市民协,县工商局、龙港工商分局、各工商所,县个民协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