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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发改投[2007]105号
关于下达合资经营(港资)温州康尔微晶玻璃有限公司基建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
温州康尔微晶玻璃有限公司:
合资经营(港资)温州康尔微晶玻璃有限公司基建项目总平、初步设计均经县有关部门审核通过。经研究,同意下达该项目投资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规模:年产20000吨免研磨微晶玻璃面板生产线。项目总用地面积113957m2(合170.9亩,含代征道路面积6934 m2),总建筑面积118818.5m2,其中生产车间及仓库108008.1m2,综合办公楼4513.9m2(含产品展示、研发中心、办公用房),倒班宿舍3888 m2,水泵房等辅助用房2337 m2,传达室71.5 m2,消防、环保、给排水、供配电、电讯、道路和绿化等设施同步建设。
二、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22837.5万元,折合2990万美元;建设资金:企业注册资本2000万美元,其中外资部分调整为汇才融资有限公司(香港)出资500万美元,占25%,以美元现汇出资;温州市康尔微晶器皿有限公司出资1500万美元,占75%,以货币资金出资;其余再按双方投资比例筹集解决。
三、该项目符合外商投资产业导向政策要求。合资期限:40年。
四、建设地点:龙港镇松阳路以东、南城路以北、松涛路以西、规划道路以南地块。
请衔接依法办理项目建设相关许可手续。项目开工后,要逐月向县统计等有关部门上报财务、统计报表。
二○○七年六月十三日
主题词:工业 基建 投资 通知
抄送:县府办,规划建设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水利局,统计局,县消防大队,散装办,龙港镇政府。
苍南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07年6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