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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红盾风采”摄影比赛的通知

2021-05-30 苍南县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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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红盾风采”摄影比赛的通知


龙港工商分局、各工商所,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协(委)会:
  为深入开展 “红盾作风建设年”活动,丰富工商文化,展示工商干部风采,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经研究,决定在全系统举办“红盾风采”摄影比赛。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弘扬红盾风采,建设和谐工商,加强工商作风建设,展示工商新形象为主题。

  二、参加对象:
全系统干部职工。

  三、征稿截止时间:
2007年9月25日止。

  四、作品要求:
作品统一放大10寸,不得使用反转片;可以使用数码作品和组照参赛,但不能使用电脑合成、修改作品;作品背面须注明作者姓名、工作单位、作品标题等内容。

  五、作品评选及奖项设置:

  邀请县纪委、县摄影家协会有关领导和专家对参赛作品进行集中公开评选。奖项设置:一等奖1名,奖金500元;二等奖2名,奖金300元;三等奖3名,奖金200元;本次大赛还将设立三名组织奖。

  六、组织机构:

  为保障大赛顺利进行,特成立大赛组委会,成员如下:主任:叶财义,副主任:胡志慧,江旺维,梁伟,王贤林,成员:薛进凡,周平,吴启杭,朱为佳。

  七、作品交稿途径:

  1、由作品本人直接送达或邮寄到大赛组委会(县局监察室),电话:64761571。

  2、对来稿不符合要求的作品将不予参评,所有来稿一律不予退回;大赛组委会有权对参赛作品进行活动展示;所有参赛作品涉及肖像权等侵权行为均由作者本人负责。

  八、有关要求:

  1、本次大赛活动是今年开展“红盾作风建设年”活动的一项重要延伸活动,更是一次展示全系统工商干部“红盾风采”的一个平台,请各单位认真布置,抓紧落实,如期参赛。

  2、本次大赛活动列入年度“红盾作风建设年”活动考核内容,同时,县局将对各单位组织参赛情况进行通报。





                    中共苍南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纪委

                        2007年6月13日





主送: 龙港工商分局、各工商所,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协(委)会。
抄送: 市工商局,市工商局办公室、监察室,县纪委、县府办。

苍南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
2007年6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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