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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关于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加工食品行为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5-30 苍南县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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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质监〔200730

 

 

苍南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关于严厉打击

违法违规生产加工食品行为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各中队、龙港分局:

现将《关于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加工食品行为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五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食品  打击  违法违规  实施方案  通知

  抄送:温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县府办,黄寿龙县长、丁振俊

        副县长,吴为民副主任。

苍南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       2007521日印发

关于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加工食品行为实施方案

 

为全面履行质检部门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职责,有效遏制生产销售有毒有害和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动,确保广大消费者食品消费安全,根据省局关于《关于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加工食品行为的通知》(浙质食发[2007]140号)的文件精神及有关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开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加工食品行为专项行动,特制定如下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认真落实辖区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执法打假责任制,保障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

二、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政府主导、部门主抓、重打基础、重抓源头、重在长效”的监管机制,深入落实区域监管打假责任制,按照省政府“四个一律”的要求,开展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食品的重点整治,加大对重大食品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使用非食用原料生产加工食品及无证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快推进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工作进程,巩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卫生安全取得的阶段性成果,确保人民群众的食品质量安全。

三、时间安排

此次专项行动的时间安排从二○○七年四月二十日开始至二○○七年年底。

四、工作内容

(一)严厉打击非法使用非食用原料加工食品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各稽查中队要按照原辅材料整治实施方案的要求,对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原料进厂把关、使用及不合格品处理进行全面检查,特别是对发现使用工业染料、非食品工业加工助剂及其他化学物质等非食用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要从严从快查处,坚决将其打死,决不手软。

(二)全面开展饮用水执法专项整治。按照市局的有关部署,严格执行规定的违法行为计分标准及每月一次的监督抽查的频次,对严重违法的企业要坚决给予关停。

(三)开展豆制品集中整治。要全面掌握全县豆制品生产企业的底细,以实施市场准入为契机,督促规范豆制品企业生产加工行为,引导企业优化整合,加大技改投入,联合工商、卫生等有关部门,运用“市场倒逼”机制,对市场上销售的豆制品进行限定,并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对豆腐加工点进行统一大检查行动。

(四)强化日常监管,加大无证查处。切实加大执法打假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巡查力度和频次,加强对辖区内容易发生食品安全问题的重点产品强化日常监管,及时发现安全问题,排除安全隐患,对日常监督检查、监督抽查和专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假冒伪劣食品要依法没收并监督销毁,追查生产源头,严防流入消费环节危害消费者健康。

加大无证查处力度。重点检查未获证的食品生产企业,特别是水产品等十三类未获证的企业,对有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但已进入无证查处阶段的生产企业,责令停产整顿,不允许其生产的产品出厂;经整改仍达不到申证条件的,报告当地政府组织有关部门予以取缔。对既无卫生许可证又无营业执照的,报当地政府坚决予以取缔。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要充分认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加工食品行为的重要性,要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主动加强与食品药品监管、公安、卫生、工商等部门的沟通,充分发挥联合执法的整体合力,充分调动乡镇质监员的积极性,建立相互联动机制,发挥综合监管优势形成对食品监管的合力,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成立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加工食品行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王清秀为组长,刘荣满、杨沈利、林政权为副组长,陈茹、杨春波、杨康勉、吕成煜、郭和辉、林福初为成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督查、指导和协调。本局各科室要通力合作,稽查中队要按通知要求严格落实辖区内食品安全区域监管责任制,确保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责任到人,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到位,并及时上报查处信息。

(二)舆论引导,社会监督,巩固成果。充分发挥电视、报纸、网站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市场准入、安全消费、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对违法违规生产加工食品行为坚决予以曝光,提高老百姓自我防范能力和意识,引导群众正确消费,积极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生产加工秩序。

(三)总结经验,及时汇总。各中队要按工作进程对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单位开展严厉打击活动,及时将有关材料、相关表格和工作总结上报食品办,食品办负责对材料进行汇总,及时将有关情况上报市局。

 

 

 

 

 

 

                              〇〇七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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