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苍发改投[2007]77号
关于矾山法庭迁建项目立项的批复
县人民法院:
你们关于建设项目的函悉。经研究,同意矾山法庭迁建项目立项,主要内容如下:
新建审判用房、办公及配套用房等建筑面积1400 m2,项目总用地面积约5亩,有关设施同步建设。
项目投资210万元,资金来源:省公共建设投资补助30万,余由法庭原资产置换及地方配套资金等筹集解决。建设地点:矾山镇。
请据此文开展下步工作,建设条件落实,我局另行文安排项目建设计划。
二○○七年五月十八日
主题词:司法建设 立项 批复
抄送:县府办,规划建设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水利局,财政局,县消防大队,矾山镇政府。
苍南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07年5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