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民政办,局机关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
现将《关于开展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及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活动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七年五月十五日
关于开展民主评议基层站所暨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活动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进一步推进我县民政基层站所政风行风建设,根据市民政局《关于开展民主评议基层站所暨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活动实施意见》(温民纪[2007]43号)精神,按照县纪委和县作风办的统一部署要求,结合我县民政工作和民政基层单位实际,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县民政基层站、所、院、馆和办事窗口单位,开展民主评议基层站所暨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活动,现对评议暨创建活动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1、指导思想。评议暨创建活动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中纪委第七次全会、省纪委第十次全会和县第七次党代会精神,以创和谐民政为目标,以人民满意为最高价值取向,践行“以民为本、为民服务、为民解困”的民政工作宗旨,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增强民政基层单位的服务意识,整体提升民政基层单位的自身建设水平,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为全县民政事业又好又快的发展奠定扎实的基础。
2、目标要求。按照省、市、县对纠风和行风建设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条块结合,注重创新,务求实效,充分发动和依靠社会各界对全县民政基层单位的行风建设情况进行评议。以评促改,以评促建,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问题,使民政基层单位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业务水平、行政能力有明显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有明显提高,逐步建立起科学完善的评议机制和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通过开展评议暨创建活动,使我县民政基层单位的依法行政有新突破;管理有新成效;服务水平有新提高;干净干事有新气象。
二、评议暨创建活动的对象
1、县婚姻登记中心;
2、县殡仪馆;
3、县救助管理站;
4、县光荣院;
5、县革命烈士陵园管理所;
6、各乡镇敬老院;
7、社会事务管理科;
8、社会救灾救济科。
三、评议暨创建活动的内容
1、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自觉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行为规范,廉洁奉公,忠于职守,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严格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审批、依法收费、依法处罚、照章办事;行政执法行为规范文明,程序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过错责任追究制和评议考核制落实;按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要求,认真实行政务公开;杜绝执法或办事不公、滥用职权、执法违法、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3、提高服务质量。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责任制、AB岗工作制、失职追究制、否定报备制、一次性告知制落实;服务态度文明礼貌、热情耐心、认真负责;不断改进服务方式,强化服务功能,提高办事效率,积极推行为民、便民、利民措施;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刁难群众、态度粗暴、办事马虎、效率低下、推诿扯皮等现象。
4、优化服务环境。服务设施齐全,办事指南清楚,政(事)务公开完善;工作人员仪容仪表端庄,工作环境整洁,无脏、乱、差现象。
5、健全长效机制。政风行风建设领导责任制和教育、监督、考核、奖惩等制度落实;从政道德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政治业务学习经常化、制度化;内部管理制度完善,纪律严明;监督机制健全,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处理,认真整改。
四、评议暨创建活动的步骤
进行行风评议,按照统一组织,分级负责;属地为主,条块结合;全面评议,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工作思路,深入开展民主评议和创建活动。评议和创建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1、宣传发动阶段(2007年5月)。结合实际制定行之有效的评议活动实施方案和考核评价办法,建立组织机构,确定目标要求。采取召开动员会、座谈会等多种形式,进行层层发动,形成声势,使广大干部、职工充分认识评议和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自觉认真地投入到评议和创建工作中去。通过民政信息、今日苍南、电视等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这次评议和创建活动的目的要求、内容,广泛发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使整个活动在广大群众的支持、参与、监督下,健康有序地进行。
2、检查和创建阶段(2007年6月-7月)。被评议单位要根据确定的工作目标,组织、安排自查自纠,按照创建工作的要求,深入群众,听取意见,通过问卷调查、上门走访、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找出存在的突出的不正之风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及时发现薄弱环节和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认真剖析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和解决办法,并切实加以整改,为反馈评议意见作好准备。要结合“阳光行动”,接受群众和服务对象的投诉,以提高公众的参与度。
3、推荐和考核阶段(2007年8月-9月)。各评议单位要根据考评细则,进行自评,符合条件的,向局评议暨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自荐。局评议暨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根据民主评议的情况,对各自荐单位进行好中选优上报市民政局,由市民政局进行考核后,向省民政厅推荐“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候选单位,参加评比评彰。同时,按一定比例评出“群众最不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并予公示通报。
4、评议和总结阶段(2007年10月-11月)。各被评议单位要对行风评议工作作出自我评估,写出自评报告,并在认真总结的基础上,提出下一阶段的整改和创建目标、措施,一并上报局评议暨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召开全局总结评议大会,认真总结评议和创建活动好的经验和做法,大力宣传全县民政基层单位行风建设先进典型事迹,同时对评选出的“群众最不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进行整改帮助,调整主要负责人,并扣除当年年终目标考核奖50%。通过落实奖惩措施,把我县民政基层窗口单位的行风建设不断推向深入。
五、工作要求
1、深化认识,明确责任。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倡导形成八个方面良好作风的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服务、为民解困”的民政工作宗旨,充分认识这次评议暨创建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把开展民主评议基层站所暨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活动作为落实作风建设年活动重点工作内容,作为推进系统行风建设和各项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局里成立评议暨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活动的部署、组织、协调和指导,各评议创建单位负责人要具体负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高标准,严要求,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确保这次民主评议暨创建活动顺利开展。
2、精心组织,评建结合。这次在行风评议中融入创建活动是对以往的民主评议行风形式的一种创新。要按照评议和创建活动的具体要求,结合民政部《民政基层单位民主评议行风实施办法》和省、市民政部门的有关规定,以及自身工作特点,制定明确、具体、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确保每个阶段、每个环节的工作落到实处。要认真配合上级部门组织的评议,自觉接受评议,积极开展创建活动。在整个活动过程中要突出重点,评建结合,以评促建。要把加强民政基层单位干部职工队伍建设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努力建设一支有良好的思想政治觉悟、职业道德水平和较强行政、服务能力的队伍。通过民主评议和创建活动,大力培养树立先进典型,充分发挥示范作用,促进整体水平的提高。
3、抓住重点,突破难点。民主评议基层站所重点在基层,难点也在基层,要把重点放在基层,花大力气抓好基层民政各项工作。针对不同的服务对象,不同的服务内容,认真研究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措施。对群众投诉的问题,能解决纠正的,要及时解决纠正,一时不能解决的,要提出解决的方案和措施。要着重解决好思想作风、执法和服务、内部管理等方面最突出的问题和最薄弱的环节。殡葬服务单位要解决收受红包、接受礼品、文明执法的问题;婚姻登记中心要重点解决婚姻登记和服务分开,防止搭车配售的问题;优抚单位要解决如何提升服务质量,文明服务的问题;社会救助站要重点解决依法救助、克服态度简单粗暴的问题等。要抓住重点问题不放松,特别是与民争利、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必须得到坚决纠正,严肃查处,以评议暨创建活动实实在在的成果取信于民。
4、强化监督,形成长效。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强化监督,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抓好重点单位和主要环节,各被评议单位要全力以赴在服务质量、廉洁守纪、收费标准和落实规章制度以及推行政务公开上下功夫,见实效,克服形式主义,防止走过场,要通过评议和创建活动,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行为,完善行风建设和队伍建设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