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苍交〔2007〕20号
交通系统落实县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意见
各归口、直属单位:
为了贯彻县府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现将苍南县烟花爆竹专项整治方案转发给你们,并请结合以下工作意见一并抓好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运管部门和客运企业要在县府统一领导下,建立和完善执法检查机制,按照职责分工、精心组织,成立专门队伍明确现场巡查任务。
二、加大检查力度,各客运站要按照县府关于严厉查处非法生产、运输、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违法行为工作要求,加强客运站场源头“三品”检查,灵溪、龙港客运站要组建专门烟花爆竹巡查协管队伍,认真开展危险品排查,并建立检查整治工作台帐。
三、宣传举报奖励
各客运站在春运、五一、十一重大节日要利用条幅、报刊、电视大力宣传严禁携带危险品上车,在车站设点举报电话,落实举报奖励措施。
四、落实行业监管。运管部门要加强检查,实行站场检查与上路巡查相结合,促使道路企业三品(易燃、易爆、危险品)检查及站车防火防爆制度全面落实。
附件:苍南县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苍 南 县 交 通 局
二○○七年二月十二日
苍南县交通局办公室 2007年2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