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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交〔2007〕32号
关于做好2007年苍南县交通系统
“三防”工作的通知
归口、直属有关单位:
做好“三防”工作对于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和谐交通”、落实县政府提出构建综合交通体系目标至关重要。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我县为气象灾害偏重年份,极端气候事件可能频繁发生;预计2-8月总降水量接近常年偏少,梅汛期雨量比前四年有增长趋势,降雨集中期较明显,影响我县热带气旋个数接近常年,可能有强台风影响我县。由此可见,今年“三防”工作形势仍然严峻,任务十分艰巨。根据上级交通部门《关于做好2007年“三防”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做好今年“三防”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领导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必须认清“三防”工作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一定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县交通系统中心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行业指导”的工作原则,进一步完善各项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明确工作职责,规范工作程序,切实把“三防”工作落到实处。所有涉及“三防”工作的单位、部门都要建立健全“三防”工作机构,建立和完善责任明确、措施落实的“三防”工作体系。同时要严肃“三防”纪律,对于因失职、工作不力和违反“三防”纪律而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损失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县交通系统成立“三防”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方小清局长,副组长:姜仕炳、华松国副局长,成员:朱照余、李敏锋、蔡步骞、黄爱群、陈忠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交通局交管科,蔡步骞为主任,陈忠松为副主任;白天值班电话:64761235、64761979,夜间和双休日、节假日电话:64771827,传真:64762917;联系人:王庭管、杨其都,电话:64761235,传真:64761979。
二、研究特点,落实措施。根据省厅、市局、县政府的工作要求和气候的实际情况,今年“三防”工作与以往相比有五个特点:范围更广、任务更重、要求更高、难度更大、项目更多。各级领导要清醒看到“三防”工作的艰巨性、长期性、复杂性,理清思路,抓住重点,突破难点,落实措施,确保安全渡汛。一要完善“三防”工作预案,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特别是结合去年抗击“桑美”台风的实践,及时修订和完善应急预案,确实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新建的工程项目,必须建立应急预案,以确保遇险时能快速反应,最大限度减少损失。同时要开展预案的演练,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实际操作能力、应对能力和心理素质,提高应急水平。二要做好人员、资金、设备的“三落实”工作,各应急抢险小组要落实好人员,定岗到位,要对车辆器具进行认真检查,确保完好率,做到一声令下,拉得出、到得位、战得胜。三要抓好指挥协调系统建设,保证指挥顺畅。四要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广泛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交通系统干部职工和司乘人员、旅客对“三防”工作的思想认识、责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增强投入“三防”工作的主动性。要及时报道抢险救灾中涌现出来的好人好事,激励先进,弘扬正气。
三、抓住重点,落实工作。一是各单位要召开一次“三防”工作专题会议,研究“三防”工作的特点、难点、重点,部署好“三防”工作。二是开展一次“三防”工作检查,检查的重点是:水路运输船舶、轮渡、渡口、码头的安全,特别是客渡和危险品运输船的安全;道路运输客运和危险品运输车辆的安全,特别是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公路的山区道路、桥梁、隧道和高边坡、高挡墙、高路堤路段、在建公路的设备设施和仓库等,对桥梁、隧道、高挡墙、易出现塌方和滑坡路段等要逐一排查,对山区公路要加强巡查,发现异常或隐患,要及时划出警戒线,设立醒目标志,并组织力量尽快排除险情。检查中要重点检查责任有没有明确、预案有没有建立和修订、重点有没有突出、措施有没有落实、去年水毁工程有没有及时修复、在建工程的防汛措施有没有到位、车船的防台防汛工作有没有宣传到位、应急预案演练有没有组织实施等。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一定要督促有关单位和部门认真整改,并由专人负责跟踪落实,严防出现漏洞和重特大事故。
四、加强值班,落实制度。一要坚持“三防”值班制度。“三防”期间,要认真做好值班工作,领导要亲自参加值班。在接到可能发生灾害的警报后,要按预案要求,领导立即进入抗灾指挥状态,“三防”工作机构成员要立即到岗到位,抢险救灾人员和车(船)进入待命状态,随时听候调遣。二是做好信息报送工作。信息报送要做到快捷、灵敏、及时、有效。要及时通报“三防”机构人员变化情况、气象情况及相关信息,防止车(船)冒险行驶(航行)和遭受洪水、台风的正面袭击。要及时评估并上报灾情损失、通报抢险救灾情况(包括道路、航道通阻情况)、灾后恢复程度、抢险救灾中的好人好事等。
请归口、直属各单位将“三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联系电话、值班电话(传真)号码及“三防”工作准备情况等于4月8日前上报我局交管科。
苍 南 县 交 通 局
二○○七年三月廿五日
抄送:市交通局、县安监局
苍南县交通局办公室 2007年3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