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苍环保〔2007〕33号
关于转发《关于开展“三级联评”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科室、大队、站、所: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意见,进一步推进政风行风建设,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全县部门单位及其职能科室和基层站所(办事窗口)开展“三级联评”活动,并印发了《关于开展“三级联评”活动的实施意见》,现将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望认真学习,贯彻落实。
附件:《关于开展“三级联评”活动的实施意见》
苍南县环境保护局
二○○七年六月十八日
主题词:转发 三级联评通知
苍南县环境保护局 2007年6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