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苍交〔2007〕84号
关于转发全省交通系统“群众满意基层站所
(办事窗口)创建标准的通知
交通各事业单位:
现将省交通厅《关于印发全省交通系统“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创建标准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县局《苍南县交通系统开展民主评议和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和创建标准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开展好本次评议和创建活动,并将活动有关情况及时上报局纪委。
附件:温交纪〔2007〕6号
苍 南 县 交 通 局
二○○七年六月十五日
主题词:转发 基层站所 创建标准 通知
苍南县交通局办公室 2007年6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