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苍交〔2007〕78号
转发国家安委办关于交通运输等密集场所单位
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改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归口直属单位:
现将浙交安办〔2007〕6号等部门转发的交通运输等密集场所单位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改指导意见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望结合本单位当前开展的安全月活动一并自查自纠。
附件:温交办〔2007〕82号、浙交安办〔2007〕6号、
国安委办明电〔2007〕10号
苍 南 县 交 通 局
二○○七年六月十三日
抄送:县安监局
苍南县交通局办公室 2007年6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