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关于进一步加强队伍管理严肃纪律作风的通知
龙港工商分局、各工商所,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协(委)会:
今年来,我局按照局党委年初的工作意见,适时调整工作思路,各项工作任务总体上进展顺利,各项指标完成得较好,得到了上级局的肯定,也赢得了当地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肯定和好评。但是,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差距和不足,个别单位和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性认识还有偏差,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和反腐倡廉制度、措施的落实还不够到位;个别干部存在行政不作为、失职渎职以及以权谋私、贪污贿赂等问题;少数工商干部工作缺乏热情,目无组织纪律,我行我素,上班拖拖拉拉,工作松松垮垮;一些干部存在作风不实、私心较重、能力不强、放松学习的现象;一些单位领导干部疏于教育、疏于管理和疏于监督,搞“好人主义”等等,导致在案件查处、干部管理和内保安全工作等方面出现了一些令人痛心的问题,敲响了警钟。为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执行制度,严肃纪律,着力解决存在的问题,努力打造一支为民、务实、清廉、勤政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不断取得工作的新成效,结合《苍南县工商局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苍工商党委〔2007〕32号文件)的精神,特强调如下:
一、统一思想,切实端正执行制度和遵守纪律的认识
制度和纪律是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保证,是完成工作任务的基础,各单位要组织学习《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处分条例》和市局纪委《关于二○○五年以来全系统信访、违纪案件和督查情况的通报》,要举一反三,把别人的问题、别单位的问题当作自己的问题、本单位的问题来剖析原因、吸取教训、总结经验,进一步认识加强制度建设、严肃工作纪律的重要性,自觉执行落实制度、遵守工作纪律;进一步增强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反腐倡廉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做到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对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要坚决按规定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纪检监察部门要积极协助党委、纪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严格监督检查,扎实开展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加强干部管理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各项工作的组织者,承担着本单位各项工作开展和干部监督管理的双层责任。领导班子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对执行制度、严肃纪律的认识,统一思想,形成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制度建设,严明工作纪律和对纪律、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保证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把“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解落实到位,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要结合实际,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纳入本单位整体工作布局,有针对性地提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工作思路、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一起研究部署、一起贯彻实施、一起检查考核,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三、加强内保安全工作,防患于未然
各单位要切实提高安全防患意识,强化安全责任意识,健全内保安全管理制度,落实责任到人。对办公场所电线和用电设备每季至少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查,及时查找存在问题。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采取有力措施果断排除,确保办公场所的安全。工作人员下班后,一律要及时关闭电脑、打印机、空调、饮水机、取暖器、照明灯具等电器设备,切断电源,严防电线短路失火。要严格值班制度,确保值班人员在岗到位。同时,要举一反三,认真查找车辆驾驶、单位财产管理、暂扣罚没物资管理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切实严抓管理不出纰漏,保证公共财产和工作人员的安全。对发现值班不到位,安全保卫工作落实不力和存在管理漏洞未及时整改,放任自流的,除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也要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
四、加强劳动纪律管理,强化制度落实
各单位领导,要提高对加强单位劳动纪律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把此项工作抓到实处。
(一)加强工作纪律。非因工作关系,科室之间工作人员不得相互串门、喧哗、闲谈,保持正常工作秩序,违反规定者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理。
(二)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强化考勤管理。对于违反考勤制度,未经请假擅自脱岗离岗者、出差逾期不归者,或者事先不按规定说明情况请(休)假逾期不归者,一律作旷工处理。并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理。
(三)严格执行“着装令”。上班时间和参加公务活动时,必须按规定着装,并要注意仪表,讲究个人卫生,保持整洁、得体、和谐。对违反“着装令”规定的行为,给予通报批评、作出书面检查、扣发奖金等处分,情节严重的将按党纪政纪有关规定处理。
(四)加强计算机管理制度。计算机使用人员要谨慎操作,加强维护,确保机器正常运转。不得用于与工作无关的用途,严禁利用电脑访问不健康网站,上班时间不得上网查阅股市行情、不得利用电脑网络聊天和玩扑克、棋类等游戏。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视情节给予书面检讨、通报、扣发奖金、效能告诫等处分,情节严重的,按党纪政纪有关规定处理。
(五)规范重大事项请示、汇报制度。要严格遵守逐级请示、汇报的原则和落实归口请示、汇报的要求,向上级请示、汇报工作,应由单位的正职、业务主管或上级领导指定的人员进行请示、汇报。请示、汇报必须做到问题重点突出、简明扼要,思路清晰、有理有据。
五、建立督查机制,加强监督力度
纪检监察机构要加强对各单位贯彻落实执行制度、遵守纪律等情况的明察暗访,同时要加大对执法违法、以案谋私、以罚代刑、办人情案、自由裁量权的使用、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伪造谈话笔录、违反办案程序、案审流于形式、贪污罚没物品,特别是对该移送的经济违法案件不移送,该立案的压案不查、瞒案不报等违纪办案问题的督查力度;加大对违规办理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企业年检审核不实、注(吊)销处置不妥,尤其是前置审批入关口把握不严等等问题的督查力度。
纪检监察部门还要加大执纪办案力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对违纪办案、违规办证照的问题,工作人员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擅自脱岗离岗的问题,单位负责人放松管理导致纪律松懈和越权审批离岗、休长假的问题,以及对本单位发生的违纪违法行为不制止、不查处或隐瞒不报等等违纪违法问题,要发现一件,严查一件,不管涉及到谁,只要发生、发现问题,就必须对照有关管理规定予以严肃查处,决不手软。并要按照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规定,坚决追究相关领导者的责任。
中共苍南县工商局纪委
2007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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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送: | 龙港工商分局、各工商所,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协(委)会。 |
抄送: | 市工商局,市局纪委,市工商局办公室、人教处、监察室,县纪委、县监察局。 |
苍南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