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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群众满意工商所”等创建评议活动的通知
龙港分局、各工商所,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协(委)会:
根据《关于开展“三级联评”活动的实施意见》(苍委发〔2007〕69号文件)规定,县委、县政府对全县部门单位及其职能科室和基层站所(办事窗口)的行风建设情况进行评议,以创建“群众满意单位”、“群众满意科室”和“群众满意站所”,切实解决群众反映比较突出的不正之风问题。我局被列入“群众满意单位”评议的单位,企业监管一科、经检大队被列入“群众满意科室”评议的职能科室,龙港分局、各基层工商所和企业监管二科(注册分局)被纳入“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评议的单位。为进一步深化创建活动,最大程度地扩大和提升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的效果,切实把全系统创建成为“规范、创新、廉洁、高效”的“群众满意单位”、“群众满意科室”和“群众满意工商所(办事窗口)”,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开展“群众满意单位”等系列评议创建活动,是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深入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一个重要载体。各单位尤其是被列为评议的单位要认真对照文件的内容,按照工作部署和总体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要求,精心组织实施,在落实上下功夫,扎实推进活动。通过召开全体干部动员会、中层干部汇报会、服务对象座谈会等形式,进一步明确评比创建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通过自查、互查和个体剖析相结合的学习模式,不断促进全员创建意识的提高,自觉认真地投入到评议和创建工作中去。县局“红盾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要按照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把握工作要求,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解决问题,确保评议创建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抓业务技能,提升干部行政能力。各单位要紧密结合本单位的职能、人员组成等实际特点,把握针对性,突出重点,在真查问题、真作整改、真见实效上下功夫。通过强化业务培训,提高干部职工的业务技能。通过系统查找和清理登记注册、消保维权、执法办案等各个办事环节中存在的不足之处,全面梳理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标准,规范、简化办事程序,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抓服务促行风,提高群众满意度。要着力在“精细管理、热情服务、团结协作、高效行政”十六字上下功夫,对工作中发现的关系经济发展的问题,敢于主动出击,提前介入,做到事前友情帮扶,事中热情服务,事后温情助动。要关注民生,助动经济高效益,努力完善农村消费安全体系、加强企业品牌培育、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促进农民增收;要结合工商工作特点,以“不比资历比能力,不比职务比服务,不比待遇比奉献”为主题,因地制宜地设置载体、创新举措,通过开辟零障碍服务通道方便群众,搭建零距离服务平台贴近群众,追求零差距服务质量满意群众,力促每个科室、基层站所、办事窗口成为主动服务经济发展的“助推器”。
四、抓管理促效能,提高办事效率。积极实施“一字工作法”,完善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责任制、AB岗工作制、失职追究制、否定报备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制度,实行全员责任制,使职权与责任相联系,责任与考核相挂钩,有效提高工作人员的责任心。同时,各单位要自觉组织社会行风监督员、党委政府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对本单位的工作作风建设等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对正面典型进行表扬和宣传,对一些重点进行曝光。通过认真有效的督察工作推动创建评议工作的贯彻落实,使广大干部、职工真正把心思放到干事创业上,以良好的作风和纪律规范约束自身的行为。
五、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运用各种形式加大对创建评议工作贯彻落实情况的宣传力度,要深化“工商开放日”活动,以请进来的方式近距离倾听群众对工商部门的建议,让社会了解、感受工商在维护市场经济中所做的努力,增强社会对工商工作的理解、信任和支持,扩大工商影响,促进工商社会形象提高,推动评议和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全面打造群众满意单位、科室和基层工商所(办事窗口)。
附件:《关于开展“三级联评”活动的实施意见》(苍委发〔2007〕69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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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送: | 龙港分局、各工商所,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协(委)会。 |
抄送: | 市工商局,市工商局纪委、市工商局办公室、监察室,县纪委、县监察局。 |
苍南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 | 2007年07月21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