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苍房〔2007〕53号
关于印发《苍南县房管局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房管所(中心)、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苍政办〔2007〕137号、苍政办〔2007〕138号和温房字〔2007〕50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县的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工作,现将《苍南县房管局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苍南县房管局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2、苍南县居住出租房隐患整改进度表
3、苍南县居住出租房整治花名册
二OO七年七月十七日
主题词:安全生产 工作方案 印发 通知
抄送:市房管局,县府办,邱华萍副县长。
苍南县房产管理局办公室 2007年7月17日印发
(共印35份)
苍南县房管局居住出租房消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苍政办〔2007〕137号、苍政办〔2007〕138号和温房字〔2007〕50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整治工作,坚决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市局和县府办的文件精神,我局决定对全县范围内的居住出租房将继续深化开展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整治专项行动。现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 工作目标
结合外来暂住人口管理,开展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的专项整治。以出租房“情况明、底数清、控得住、管得严”为总目标,要求在2007年底实现出租房信息采集率达95%以上,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率达90%以上,消防安全隐患整改合格达80%以上。
二、 工作措施
1、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和公安消防部门,深入开展居住出租房排查工作,逐户摸清房屋出租和消防安全情况,建立出租房花名册和台帐,做到情况明,底数清。
2、严格按照《温州市城市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和整治的“八字方针”积极落实整改。同时要严格落实市局《关于进一步深化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和县委办、县府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和消防紧急通知》、县府办《关于进一步深化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建立健全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3、在整治过程中,要积极主动地配合当地政府和消防部门对存在较大隐患即整改有困难的出租房,应限期完成整改;对存在严重隐患难以整改的或未能在限期内完成整改的居住出租房,应责令其停止租赁。
三、 时间安排和工作步骤
本次专项行动时间为2007年6月15日至11月15日,分三个阶段开展;
(一)排查阶段(6月15日至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