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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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工商发[2008]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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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温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公安局、工商局关于 开展取缔“黑网吧”专项工作的通知 龙港工商分局、各工商所,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协(委)会: 根据温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公安局、工商局《关于开展取缔“黑网吧”专项工作的通知》(温工商[2008]8 号)的文件要求,各基层单位要在春节之前,在各自辖区内开展一次取缔“黑网吧”专项工作。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基层单位按照要求开展整治,在整治中要强调以下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我县“黑网吧”数量众多,形势十分严峻,多数“黑网吧”存在严重的消防安全隐患,随意接纳未成年人上网,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且已成为危害社会治安的“毒瘤”。要充分认识开展取缔“黑网吧”专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结合“两查两保”工作,认真做好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切实落实专项工作各项措施。 二、讲究方法,依法行政。在整治中,要注意准确适用法律法规,严格掌握政策界限;要规范办案程序,讲究执法方式,严格依法行政;要坚持文明执法,杜绝粗暴执法、执法犯法等现象发生,防止出现群体性事件;要注意安全执法,对阻挠执法、暴力抗法的违法行为,要联合公安等部门,集中优势兵力妥善处置,切实保护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 三、加强协调,综合治理。各基层单位首先要将企业监管二科以电子邮件形式发给所(局)长、分管所(局)长的黑网吧名单结合责任区落实监管责任,对涉嫌开设“黑网吧”的经营场所名单要进行全面摸底,逐一核对,做到万无一失。要积极联合各乡镇、村(居)委会,深入辖区进行调查,调查工作要实事求是、数据准确,严禁弄虚作假行为。调查摸底情况经汇总后,在《涉嫌开设“黑网吧”的用户列表》的“调查情况”一栏内填写清楚,于1月22日前上报至县局企业监管一科杨丽萍。同时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分别与文化、公安、电信、教育等部门密切配合和沟通,努力形成黑网吧整治合力。对已经取缔的黑网吧,要通知电信部门停止接入服务,防止黑网吧死灰复燃。 四、加大力度,注重实效。对违反《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擅自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或擅自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活动的,要坚决予以取缔,查封其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场所,没收违法所得及其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同时,对明知是“黑网吧”而向其租赁经营场所的,要按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15条的规定对出租者予以处罚。 五、完善制度,健全机制。要建立和完善“黑网吧”发现、查处的日常工作制度,畅通各部门间的信息通报反馈渠道,保持对“黑网吧”查处取缔的高压态势,防止“黑网吧”违法经营行为反弹。要积极争取电信等网络运营部门的配合,建立起对“黑网吧”网络技术检测的定期信息反馈制度。 六、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发挥舆论的引导作用,切实加强宣传力度,加大宣传声势。要对黑网吧的违法行为要实施跟踪报道,坚决予以曝光。 各基层单位要在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务必认真总结,并于2008年1月30 日前将工作总结及《取缔“黑网吧”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见市局文件附件)上报县局企业监管一科杨丽萍处。
二○○八年一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