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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质监[2007]60号
关于要求同意苍南县城乡结合部划定和食品小作坊加工产品目录的报告
县人民政府:
根据《全省质监系统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精神根据《食品及食品用产品质量安全分级目录(试行)》(浙质监发〔2005〕75号)的要求,现将灵溪镇和龙港镇中心区域划分为城乡结合部,制定食品小作坊加工产品目录,请县人民政府审批。
附:1、苍南县食品小作坊加工产品目录
2、苍南县城乡结合部的划定区域
3、苍南县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名单
(此页无正文)
二○○七年十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城乡结合部 划定食品小作坊 报告
抄送:温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苍南县食品安全委员会。
苍南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 2007年10月21日印发
附件1
苍南县食品小作坊加工产品目录
根据《食品及食品用产品质量安全分级目录(试行)》(浙质监发〔2005〕75号)及苍南县食品生产加工的实际情况,制订允许小作坊加工产品的目录如下:
一、 蜂产品(如:蜂蜜、蜂王浆等)
二、 加工或保藏的蔬菜、水果和坚果
三、 谷物碾磨加工品
1、小麦或混合麦细粉 (如:面包粉、小麦粉等)
2、其他谷物类粮食制品(如:油炸锅巴、爆米花等)
3、供烘焙面包糕饼类用的调制品和面团
4、其它谷物碾磨加工品(如粉干、粳米、糯米等)
四、 淀粉和淀粉制品(如粉条、粉皮等);豆制品(如水豆腐、冻豆腐等)
五、 烘焙食品(如面包干、吐司和类似的烤面包;咸、甜饼干;华夫饼干等)
六、 面条和类似的谷物粉制品等(如:挂面、手工面、烤制糕点类等)
七、 茶叶
附件2
苍南县城乡结合部的划定区域
苍南县位于浙江省东南隅,全县现辖20个镇、16个乡,陆地面积1261.08平方公里,总人口123万。苍南县属经济欠发达县,大部份乡镇属欠发达乡镇,区域发展不平衡,形成以灵溪、龙港以中心的聚居地。
根据《全省质监系统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精神及苍南县实际情况,现将灵溪镇、龙港镇中心区域划定为城乡结合部:
一、苍南县城灵溪镇中心区域划定为东面以东仓路为界、南面以横阳支江为界、西面以公园路和金乡路为界、北面以建兴东路为界,形成灵溪镇城乡结合部范围。
二、经济强镇龙港镇中心区域划定为东面以龙翔路为界、南面以育才街为界、西面以人民路为界、北面以文卫路为界,形成龙港镇城乡结合部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