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中共苍南县教育局委员会
关于做好2006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
各党支部(总支):
根据县委组织部要求,为认真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切实提高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实效,现将县教育局党委2006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议的对象
各支部的全体党员(含预备党员、到基层下派党员)。
二、评议的具体内容
民主评议党员应着重从以下五个方面进行:
1、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把实现共同理想与脚踏实地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为推动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出贡献。
3、是否站在改革的前列,维护改革的大局,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
4、是否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政纪和有关法令,坚决做到令行禁止。
5、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艰苦奋斗,廉洁奉公,自觉维护和发展人民群众根本的利益。
此外,在评议的内容上,要突出以下两点:
一是加强学习邓小平理论、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坚定信仰、信念、信心、信任;认真学习领会贯彻新《义务教育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学习新课程理念和现代化教学手段,努力创建学习型个人。
二是围绕教育教学工作,推进素质教育,服务第一线,工作中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身先士卒,不计得失,勇挑重担,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群众中具有较高的威信。
三、民主评议党员的方法和步骤
民主评议党员,应以党支部为单位,有计划,按步骤地进行。自2006年12月5日开始,12月30日结束,具体步骤如下:
1.党员学习教育(
2.党员自我总结(
3.党内民主评议(
4.支部审核鉴定(
四、民主评议党员的具体要求
民主评议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优秀的比例一般掌握在10%左右。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其评议内容、方法和步骤同正式党员。评议结果作为预备党员转正的主要依据。
1、讲究方法。为了提高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质量,必须进一步改进评议方法,继续推行“两票制”,严格评议程序,把握政策界限,强化处置力度。评议前,要通过召开座谈会、设立意见箱等途径,广泛听取党内外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群众参评的范围:支部所属非党员职工少于30名的全体参加,多于30名的以30名为基数,然后按适当比例递增确定群众代表数进行民主测评。对干部群众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要认真进行核查。评议中,每个党员都要严格按照民主评议的五个方面内容,认真进行对照检查。即对照平时的言行,检查是否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对照履行党员义务情况,检查是否有“三不”现象;对照执行政策情况,检查有无违纪行为;对照平时的表现,检查是否履行入党誓言,对照任务完成情况,检查发挥党员作用如何。
2、把握标准。凡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应确定为不合格党员:理想信念动摇,缺乏共产主义远大理想,不愿意为实现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纲领努力奋斗,对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态度消极,甚至有抵触情绪,经常散布错误言论,严重影响党的工作的;组织观念淡薄,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组织所分配工作的;淡忘党的宗旨,对群众疾苦漠不关心,斤斤计较个人得失,在工作、学习和各项活动中长期消极落后,不负责任,不完成任务,把自己混同于一般群众的;革命意志衰退,不遵守工作和劳动纪律,违反计划生育等有关政策规定,或严重擅离职守或利用职权采取不正当手段,谋取私利,损公肥私,损人利己,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利益的;自由主义严重,经常传播流言蜚语,挑拨离间,蓄意破坏同志间的团结,影响安定团结,或带头参与群体上访、聚众闹事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丧失党性原则,放弃马克思主义信仰,笃信宗教,或经常参与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且影响极坏的;一年中受组织诫勉达二次以上的,或党内评议中有50%以上党员认为不合格的,或有50%以上群众代表不满意的等。
3、严肃处置。处置不合格党员必须遵循“坚持标准、立足教育、区别对待、综合治理”的方针。对不合格党员的处置,主要采取限期改正、劝其退党、党内除名几种方式,处置必须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在决定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方式时,可以按以下要求进行:对丧失了党员条件,本人不愿意履行党员义务,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应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予以党内除名;对在党内外影响很坏的,应予以除名,不采取劝退方式处置;对虽被认定为不合格党员,但本人有留在党内的强烈愿望,且有改正错误的决心和实际行动的,可限期改正,时间为一年。限期改正期满仍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应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给予党内除名处理。在处置中,既要坚持标准,又要实事求是,注意把握政策界限。即注意将由于组织的原因造成作用发挥不好与本人不愿履行党员义务相区别;将由于老弱病残等实际困难无力完成组织分配的任务与不发挥党员作用相区别;将一时一事表现不好与一贯表现不好相区别;将党员在政策和法律允许范围内参与市场竞争与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相区别;将愿意接受教育,积极改正错误与拒绝接受教育、屡教不改相区别,做到既严肃处置,又积极稳妥。在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中,各党支部必须保障党员权利不受侵犯。支部大会讨论对党员的处置时,应通知本人出席会议,并允许本人申辩,也应允许其他党员为其作证和辩护。对评出的不合格党员,由党支部调查核实有关问题后,填写《不合格党员登记表》报局党委,经局党委审核批准后,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宣布局党组织的批复。对“限期改正”的每位党员,党支部要指定两名政治思想好、责任心强的正式党员负责帮助教育;对劝退、除名的不合格党员,党组织应热情关怀,耐心帮助,化解矛盾,做好思想工作,使被处置出党的对象,仍然感受到党组织对他们的教育、关怀,促其努力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党支部对党员除名、劝退或者提出“限期改正”,都应报局党委审批。对要求退党的党员,经支部大会讨论后宣布除名,报局党委备案。
民主评议党员是从严治党,加强党的自身建设的有效手段,对提高党员素质,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保证监督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具有重大意义,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各党支部一定要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支部书记要亲自抓,要把评议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一个党员。要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平等的原则,坚持标准,严格把关。要实行公示制度,接受群众监督。同时评议工作时间紧,要求严,标准高,各党支部要协调好工作,合理安排好时间,切实把评议工作做好。
二○○六年十二月五日
主题词:民主评议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