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局直属各学校、单位:
为了进一步实施《温州市名教师名校长计划》,加快我市骨干教师培养,根据《关于实施〈温州市名师名校长计划〉的通知》(温教委政〔1999〕018号)精神,经研究,决定2007年上半年开展第二批市级名校长名教师(模范班主任)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市范围内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教师进修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在职在岗的校长(园长)、班主任和教师。
二、评选名额
第二批市级名校长名教师(模范班主任)评选活动将评选名校长10名,名教师30名,模范班主任20名。
三、评选条件
(一)名校长应是教育思想领先、教学业务精通、管理能力高超、办学实绩突出的优秀校长,是教师的表率、管理的专家。基本条件是:
1.依法治校,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具有先进的教育教学思想和办学理念,对教育改革及学校发展有开拓性的思考和独创性的决策;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作风正派,秉公办事,以身作则,严于律己,诚实守信,清正廉洁,富有人格魅力,品德堪为师生表率,获得过市级及以上荣誉称号,个人社会声望高;
3.具有现代教育管理水平和指导教育教学、科研的能力。把握当前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的现状和发展趋势,着力推进素质教育。能组织指导本校教师开展课题研究和教研活动。近五年来有2篇以上教育管理类论文(或专著)在市级及以上刊物公开发表。
4.带出一支团结向上、作风民主、工作踏实、开拓进取的学校领导班子;培养出一批有超前意识、有创新精神、起示范作用的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队伍。所在学校教育教学成果显著,在全市同类学校中起示范作用,得到社会认可。
5.任正职校长(园长)3年以上。中学校长具备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具备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分别具有中小学高级教师职务。
(二)名教师应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业绩卓著、社会公认的优秀教师,是教学研究的能手、学科教学的专家。基本条件是:
1.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依法执教,教书育人,教育教学思想符合时代要求,有较强的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和奉献精神,一贯模范地履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品德言行堪为师生表率,曾获市级学科骨干教师及以上荣誉称号。
2.中学教师应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学高级教师职务;小学(幼儿园)教师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小学高级教师以上职务;必须在教育教学第一线,满工作量,普通话、计算机操作达标。支教工作成绩突出者给予优先推荐。
3.对所教学科具有系统、扎实的教育理论和学科专业知识,精通业务、严谨治学;教学经验丰富,教学艺术精湛,教学效果显著;为同行所公认,在本市教育界有很高的知名度。
4.具有先进的教育思想和教育理念,有较高的教育理论素养,不断探索新的教育教学方法和手段,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5.具有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熟悉和掌握本学科发展的动态,在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方面成绩显著。近5年内出版过专著或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过2篇以上较高水平的学科论文。
(三)模范班主任应是管理科学、作风民主、学生爱戴、注重身教的优秀班主任,是育人的模范、学生的良师益友。基本条件是:
l.热爱本职工作,事业心、责任感强,工作态度端正,作风正派,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师德高尚,有奉献精神和较高的班集体管理水平。
2.全面贯彻教育方针,热爱学生、尊重学生,全面关心学生成长;能做好新形势下学生的思想工作,努力转化后进学生,所带班级有良好的班风、学风,是一个催人奋进、团结高效的集体。
3.既有教书育人实绩,又有班主任工作能力、水平,社会公认度高。
4.育人理念先进,理论水平高,近5年内出版过专著或市级以上刊物发表过2篇以上高水平的德育论文。
5.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职务,从事班主任工作连续5年以上。曾获得市级以上优秀班主任或先进教育工作者荣誉称号和长期从事班主任工作,以及曾在省、市学生德育工作会议上开过讲座和示范活动课的班主任优先推荐。
四、评选办法
(一)推荐提名。在个人申报他人推荐或组织推荐的基础上,集体研究确定推荐人选。
(二)测评考核。由市教育局组织力量通过座谈、问卷调查、面试答辩(名教师需开课)等考核形式对被推荐人进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职业道德、群众认可度等综合考核(具体考核细则另定)。
(三)评选确定。由
(四)发文公布。评委会通过的名校长、名教师(模范班主任)经局长办公会议审定,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并在温州教育网上公示。如公示无异议,由市人民政府颁发证书并给予奖励。
五、时间安排
(一)2006年11月至2007年2月宣传发动工作。
(二)2007年3月20日前,县(市、区)、市局直属学校完成提名推荐工作,名师名校长材料报市教育局政治工作处,模范班主任材料报市教育局学生工作处。
(三)2007年4月份,完成考核、评选工作,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发文公布。
六、工作要求
(一)广泛宣传。名校长、名教师评选工作是我市名师工程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一项政策性强,被教师普遍关注的工作,各校要把名校长、名教师评选的政策、条件向全体师生进行宣传,发动师生参与名校长、名教师的推荐活动。
(二)认真推荐。名校长、名教师评选工作要坚持标准,确保质量好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并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
(三)组织工作。成立名师名校长评选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由林卫平、谢树华、朱学新、胡长林、郑阿天、俞银通、李珍阳、吴方立、薛昭、应元涨等10位同志组成,林卫平任组长,谢树华、朱学新、胡长林为副组长;下设办公室,俞银通任主任,李珍阳、薛昭、应元涨任副主任,负责评选日常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高度重视,要成立相应的工作班子,拟订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做到公开、公正、公平,确保评选工作顺利进行。
1. 温州市名校长名教师(模范班主任)推荐人选材料清单
2. 温州市名校长名教师(模范班主任)评审表
3. 温州市名校长名教师(模范班主任)推荐人选汇总表
二○○六年十一月九日
附件2
温州市名校长名教师(模范班主任)评审表
姓 名___________________
县(市)区___________________
学 校___________________
申报类别___________________
温州市教育局制
填 表 说 明
1、本表除组织意见外,其余项目均由本人填写,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仔细核对。
2、本表一式10份,打印上报。
3、学习培训简历填写各类学历教育、培训进修、继续教育等经历。
4、工作简历要详细填写,特别是担任行政职务的经历要逐项填写清楚。
5、获得荣誉情况、教育研究成果、课题研究情况及作报告、介绍经验、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宣传报道等,主要填写任职三年来的情况(2003年以来)。
6、本人申报评选的类别要相应填写名校长、名教师、模范班主任。条件和理由要简明扼要,突出重点,以写实的手法简述自己的教育理念、办学思想、管理经验、工作实绩等(可从“申报材料”中缩写,300-500字)。
主题词:教师 评选 名校长 名教师 模范班主任 通知
抄送: 省教育厅,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人事局,市财政局,有关新闻媒体。
温州市教育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