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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海洋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

2021-05-30 苍南县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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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苍南县委 苍南县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海洋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

苍委发〔2004〕124号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实施海洋开发”战略部署和省、市海洋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我县海洋资源优势,实现海洋经济快速发展、跨越发展、协调发展,争当全省海洋经济发展的排头兵,现就加快我县海洋经济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发展海洋经济的指导思想、目标原则、发展重点和区域布局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科学规划为先导,以科技进步和体制创新为动力,以现代渔业为基础,以滨海旅游和临港工业为突破口,加快海洋资源综合开发,着力优化海洋产业结构,强化海洋综合管理,大力推进海洋资源的集约化、规模化、组织化开发,努力把苍南建设成为海洋生态环境良好、海洋科技发达、海洋综合实力强大的海洋经济强县。

  2、发展目标:到2007年,全县海洋产业总产值达到50亿元;至2010年力争达到100亿元;海洋经济增加值占全县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达10%以上;海洋经济各项主要技术指标位居全市前列,达到全省先进县(市)发展水平。

  3、基本原则。①统筹规划原则。按照“宜渔则渔、宜港则港、宜游则游、宜工则工”的方针,大力发展特色海洋产业,加快海洋经济结构调整优化,实现海洋资源的统筹规划和综合开发。②依法治海原则。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浙江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理顺海洋管理体制,提高依法治海水平,为海洋经济发展提供法制保障。③科技兴海原则。依靠科学进步和技术创新,实施科技兴海战略,进行海洋科技攻关,提高海洋产业科技含量,实现海洋经济发展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从传统型向生态型转变。④海陆互动原则。处理好沿海地带与陆域城区开发的关系,促进海陆经济互动发展,沿海产业与中心城市功能相互衔接,海洋环境保护与陆域污染治理相互推进。⑤持续发展原则。坚持海洋保护与开发并举的方针,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性建设,努力实现海洋资源利用集约化、环境生态化,以增强苍南县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

  4、发展重点。我县海洋经济的发展重点为:海洋渔业(养殖)、滨海旅游业、临港工业、港口海运业、滨海出口加工业和海洋新兴产业等六大产业。

  5、区域布局。根据《苍南县海洋经济发展规划(2003-2010)》我县海洋经济发展要按照“一带、两区”框架布局。“一带”,是指以沿海岸带的“渔、景、港、涂、岛”海洋资源为依托,以开发“两港(巴曹港、霞关港)、两湾(大渔湾、沿浦湾)、两景(渔寮景区、炎亭景区)”为重点,建成具有苍南特色的蓝色海洋经济产业带。“两区”,就是根据县域的自然资源条件、海洋经济发展水平和行政区划,通过发挥区域比较优势,建成“东北部平原综合型海洋产业区”和“东南部丘陵生态型海洋产业区”。

  二、进一步优化海洋渔业结构,提高渔业产业化、现代化水平

  6、大力发展和提升特色水产养殖业。加快建设沿浦湾鱼虾藻优势产业带、渔寮至赤溪的浅海贝藻类养殖和休闲渔业优势产业带、大渔湾贝藻类养殖优势产业带、江南蟹类围塘养殖优势产业带等“四大特色”养殖产业带,逐步形成以紫菜、缢蛏、青蟹、对虾、大黄鱼、梭子蟹、泥蚶、贻贝等八大优势产品为支撑的产业布局。加快养殖基地建设,引进开发优质高效的养殖新品种、新模式,加大围塘改造力度,进一步扩大深水网箱养殖规模,实施养殖种苗工程,建立紫菜苗种储备制度,提升我县养殖整体素质。

  7、加快调整海洋捕捞结构。继续实施海洋捕捞准入制度,严格执行休渔期、禁渔区制度,控制近海捕捞强度。稳妥发展远洋渔业,争取组建远洋渔业公司。

  8、加快水产品加工基地和流通体系建设。按照扶优扶强和强强联合的原则,扶持和培育一批实力较强的渔业龙头企业,鼓励企业加大技改投入,引进先进加工流水线,开展水产品的精深加工。重点发展巴曹低值鱼综合利用及鱿鱼等大宗水产品精深加工、霞关和中墩毛虾加工、沿浦紫菜海带等贝藻类加工、灵溪特色水产品精深加工等四大水产加工园区。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和标准体系建设,着力提高水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充分发挥“浙福边贸水产城”的产业龙头作用,逐步规范市场交易行为,提高交易信息化程度,使之逐步成为浙南闽北最具影响力的水产品聚散中心。抓好炎亭、大渔、石砰鲜活水产品配送基地建设。

  9、积极引导捕捞渔民转产转业。组织实施渔民减船转产计划,做好捕捞渔船报废和渔民转产转业工作,鼓励引导捕捞渔民“弃船上岸,弃捕从养,弃渔从游”。今后5年,力争再减船300艘,转产转业捕捞渔民1000人。积极解决“失海”、“失涂”渔(养)民的转产及生活出路问题。逐步将转产转业渔(养)民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加强对转产转业渔民的技术培训,鼓励捕捞渔民发展养殖和水产品加工生产,鼓励渔区发展各类加工企业,以吸纳更多的捕捞渔民,鼓励各类企业向渔区招用转产转业捕捞渔民。

  10、规划建设苍南渔港经济区。近期启动建设以巴曹港为龙头,以巴曹、龙港、炎亭三镇为依托,以现代渔业为基础,集渔港避风、渔需供应、水产品交易、水产品加工、渔政管理与渔民教育培训、渔船修造、休闲渔业、渔民新村等八大功能于一体的苍南渔港经济区。

  三、加快发展海洋二、三产业,提高海洋经济整体水平

  11、加快发展临港工业。抓住东海油气资源的勘探开发和东海春晓天然气开发工程建设的契机,认真做好南关岛海洋石油开发储运基地保留区的远景规划布局,积极发展石油储运和炼化业。在东海大道产业拓展区内规划建设3平方公里临港产业带。做好琵琶山、大岙心、大门山、北关岛以及南关岛等地的火电和核电项目选址前期工作,争取早日上马温州第三发电厂和苍南环保热电厂项目。继续建设鹤顶山及其它海岛风力发电站,同时加快沿海电网主骨架工程建设,以缓解我县电力供应的紧张局面。依托巴曹中心渔港、霞关国家一级渔港的资源优势和避风条件,重点扶持几家规模较大、技术过硬、资质较高的船舶修造企业,规范管理中墩、赤溪等地船舶修造厂,大力发展船舶修造业,带动其它相关产业发展。充分发挥港口和岸线资源优势,鼓励发展货物装卸、物流配送、制冰、能源、渔机渔具供应、休闲渔业等临港第三产业,形成临港各行业齐头并进、综合配套的良好发展局面。

  12、加快发展港口航运业。按照政府启动和“统一规划,分级管理,多方筹资,综合开发”的原则,制定龙江港外移港区规划,加快南关岛10万吨级码头的前期论证,逐步形成以巴曹港和霞关港为中心,以炎亭渔港、石砰渔港、大渔渔港、中墩渔港等为配套的港口布局体系,加快县域港口一体化进程,使苍南成为温州南部经济区的港口集疏运中心和温州枢纽港的重要骨干港。积极发展小型散货以及与远洋干线大型集装箱运输相配套的中、小型集装箱船队,参与近洋支线运输,并逐步向具有装卸储存、中转换装、多式联动、中介代理、信息服务和生产生活服务等全方位、开放型、智能化、综合性功能的现代化港口发展;在旅游资源丰富的近海短途航线上,鼓励引进技术性能优良的新型高速客船,改善舱室条件,发展舒适型的船舶旅游客运。

  13、大力发展滨海旅游业。坚持“谁投资、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鼓励企业和个人参与旅游项目开发、市场开拓和基础设施建设。做好海洋旅游业的规划布局,强化海岛和海岸带旅游联动,以渔寮、炎亭滨海旅游接待中心建设为重点,抓好滨海旅游资源保护开发和景区基础设施建设,着手解决滨海旅游交通瓶颈问题,加快建设渔寮、炎亭等旅游码头,同时加快实施78省道改造工程,进一步提高环海公路等级,实现温州到渔寮1个半小时旅游圈,并沿环海公路形成巴曹海滨景园、炎亭景区、官山岛景区、渔寮景区和霞关海岛旅游度假区等五个滨海旅游景区。

  四、推进科技兴海战略,提高海洋产业整体素质

  14、加快培育海洋高新技术产业。以浙江大学博士后苍南科技开发基地为平台,加强与国内外知名海洋院校和海洋药物研究开发中心等科研单位的合作,运用高、精、尖的海洋生物技术,加快海洋医药和功能食品开发,充分利用我县现有丰富的蟹虾壳等原材料,规划建设甲壳素生产基地,积极培育我县海洋经济新的增长点。

  15、重视海洋科技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引进高层次海洋人才,注重对现有海洋科技和管理人员的培训教育,抓好海洋科技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海洋科技推广体系。尽快建立海洋与渔业技术培训中心,强化对海洋与渔业从业人员(包括滨海旅游从业人员、养殖渔民、捕捞入渔人员等)的技术培训。

  五、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进一步加大对海洋经济的扶持力度

  16、加大对海洋经济发展与综合管理的投入。从2005年开始,县财政对海洋渔业的专项扶持资金调整为500万元,以后每年递增10%;县旅游发展资金要提高用于海洋旅游业的比例;县科技经费安排中要逐年加大对科教兴海的支持力度。同时,县财政加大对港口建设和临港工业发展的支持。金融部门提高金融服务水平,加大对海洋产业的贷款力度。着手建立海洋开发风险防范机制,鼓励各级各类保险公司,积极开设服务海洋开发的保险项目。

  17、建立健全市场化的投入产出机制,吸引社会多元资金投资开发海洋产业。按市场化原则逐步完善海洋产业项目的投入、产出政策,对海洋基础设施项目用地、用海等提供优惠,降低项目投入成本,科学确定海洋基础设施项目的使用收费办法,形成合理的收入补偿机制。按照海洋产业发展规划的要求,做好海洋产业项目的储备,实行项目法人招标制。要广泛吸收社会各方面的资金投入海洋开发,推动各种资源、资金、劳力、技术等生产要素优化组合。社会资金投资建设的海洋产业项目,可以通过多种方式进行收益权的出让、转让和抵押。积极争取国家、省部级重点项目落户我县,以项目开发带动港口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六、加强海洋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促进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

  18、保护性开发无居民海岛资源。坚持“先保护,后开发”的原则,认真编制无人岛功能区划,科学开发无人岛资源,提高开发的整体效益。加强对七星岛周边渔场的保护,在七星岛周边海域建设人工鱼礁区,争取建立七星岛、北关岛省级海洋生态自然保护区。支持社会各界租借开发赤溪老君岛、霞关草屿、渔寮顶草屿等岛屿旅游项目。县计划、财政、交通、水利、林业、电力等有关部门对海岛基础设施建设要予以政策倾斜。

  19、科学实施围垦造地工程。加大对滩涂围垦工程建设的支持力度,加快江南滩涂围垦建设,抓紧大渔湾围垦工程的前期论证和实施工作,为我县经济建设和城市发展提供土地资源战略储备。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滩涂资源保护、开发和利用。

  20、强化海洋资源和海洋环境保护。增设海洋环境监测站,建立海洋灾害快速反应机制和防污处理应急系统,提高对海洋环境预测、预警、预报能力,增强抵御海洋自然灾害的能力。加快苍南污水处理厂和垃圾无害化处理厂的建设,提高对污水和垃圾的处理能力,减少陆源污染物直接排贯入海。建立健全海洋专业救助和群众性联防救助相结合的救助体系,设立海上救助基金,用于配置抢险救灾专用设备,奖励参加海上抢险救灾的船只及人员,提高对突发性海难事件的应对能力。加快中国海监苍南县大队和苍南县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的队伍建设,尽快更新现有的执法船(艇),加大对执法装备添置的投入,切实加强海上综合执法力度。

  七、进一步强化领导,加大宣传,营造良好的海洋经济发展氛围

  21、健全机构,加强协调。充分发挥县海洋经济工作领导小组的综合协调作用,加强对全县海洋经济重大决策、重大工程项目的协调以及政策措施的督促落实;建立以县海洋与渔业局为行政管理主体,计划、环保、土地、规划、科技等有关部门共同参与、分工负责的海洋综合管理体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22、多管齐下,营造氛围。运用各种宣传工具,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浙江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等涉海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逐步提高全社会的海洋国土意识、海洋环境意识、海洋经济意识;通过举办法律讲座、知识竞赛,建设海洋专业网站等手段,进一步普及海洋科技和海洋法律知识。通过多渠道宣传,进一步凝聚人心,营造良好的发展海洋经济氛围,早日把我县建成海洋经济强县。

中 共 苍 南 县 委

苍 南 县 人 民 政 府

2004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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